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問題

自由意志與決定論問題(free will versus determinism),關於個體行為產生原因的問題。從自然科學的觀點來說,任何事件的產生必有其原因,如果將人的行為看成一種事件,此行為事件的產生也有其原因。自古代哲學心理學至現代科學心理學,對此一直爭論不休,並由此產生了相對的決定論和非決定論。決定論承認一切事物具有規律性、必然性和因果制約性,認為由於已知或可知的原因的存在,任何事物都會如此發生,並且,如果這些原因事先知道,那么事件就可以被非常精確地預測到。如果事件的原因已知,那么也可以通過防止事件原因的發生來防止事件的發生。因此,如果有事件原因的知識,那么就可以對事件進行預測和控制。決定論的類型有生物決定論、環境決定論、社會文化決定論。非決定論強調自由意志,否認任何規律,認為即使人類行為真的是決定了的,但是由於人們在嘗試觀察它們時就已經改變了它們,所以至少有某些行為原因是人們永遠也不會了解到的。接受這一觀點的心理學家認為,行為有其特定的原因,但是它們不能被精確地認識到。行為最重要的原因是自我生成的,是自由選擇的,是獨立於物理或心理原因的。這種對自由意志的信仰是與決定論假設相對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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