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感知理論

人們在判斷他人行為動機時,往往根據當事人行為時的情境中有無強烈且明確的外在誘激而定:若有,則判斷此人行為源於該誘激;若沒有或有卻難以察覺,則判斷此人行為源於其內在動機。

例如,有一名女士在商場試穿衣服時,其一位朋友稱讚她穿上這件衣服後很美麗,她應當會相當高興;但倘若稱讚她美麗的不是她的朋友,而是此服裝店的一位營業員,她可能就會對營業員的話打個折扣而不會那么高興了。因為在這個情形中,她的朋友沒有任何強烈而明顯的外在誘激,所以其稱讚更顯得是發自內心的;而營業員的稱讚動機就值得懷疑了,因為她有強烈的出售這件衣服以增加自己營業額的需要和願望。有此外在誘激的存在,她的稱讚就會被認為是更有可能源自此外在誘激的影響而非其內心的真是感受。

該理論將人們對自己行為的歸因分為兩個維度,即自我感知到的外在激勵和自我感知到的內在激勵。每個維度都有強弱之分,因而存在著四中典型的情境:外激強而內激弱,外激弱而內激強,外激強而內激強,外激弱而內激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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