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層次理論是闡述人的精神活動,包括欲望、衝動、思維,幻想、判斷、決定、情感等等、會在不同的意識層次里發生和進行。不同的意識層次包括意識,前意識和潛意識三個層次,好像深淺不同的地殼層次而存在,故稱之為精神層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精神層次理論
- 提出者:弗洛伊德
- 套用學科:心理學
- 適用領域範圍:心理學
意識,前意識,潛意識,由來,
意識
1. 意識(conscious)即自覺,凡是自己能察覺的心理活動是意識,它屬於人的心理結構的表層,它感知著外界現實環境和刺激,用語言來反映和概括事物的理性內容。
前意識
2. 前意識(preconscious)又稱下意識,是調節意識和無意識的中介機制。前意識是一種可以被回憶起來的、能被召喚到清醒意識中的潛意識,因此,它既聯繫著意識,又聯繫著潛意識,使潛意識向意識轉化成為可能。但是,它的作用更體現在阻止潛意識進入意識,它起著“檢查”作用,絕大部分充滿本能衝動的潛意識被它控制,不可能變成前意識,更不可能進入意識。
潛意識
3. 潛意識(unconscious)又稱無意識,則是在意識和前意識之下受到壓抑的沒有被意識到的心理活動,代表著人類更深層、更隱秘、更原始、更根本的心理能量。“潛意識”是人類一切行為的內驅力,它包括人的原始衝動和各種本能(主要是性本能)以及同本能有關的各種欲望。由於潛意識具有原始性、動物性和野蠻性,不見容於社會理性,所以被壓抑在意識閾下,但並未被消滅。它無時不在暗中活動,要求直接或間接的滿足。正是這些東西從深層支配著人的整個心理和行為,成為人的一切動機和意圖的源泉。
由來
1. 人格結構的最基本的層次是本我(id),相當於他早期提出的潛意識。它處於心靈最底層,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動物性的本能衝動,特別是性衝動。它是混亂的、毫無理性的,只知按照快樂原則(pleasure principle)行事,盲目地追求滿足。
2. 中間一層是自我(ego),它是從本我中分化出來是受現實陶冶而漸識時務的一部分。自我充當本我與外部世界的聯絡者與仲裁者,並且在超我的指導下監管本我的活動,它是一種能根據周圍環境的實際條件來調節本我和超我的矛盾、決定自己行為方式的意識,代表的就是通常所說的理性或正確的判斷。它按照“現實原則”行動,既要獲得滿足,又要避免痛苦。
3. 最上面一層是超我(superego),即能進行自我批判和道德控制的理想化了的自我,它是兒童在生長發育過程中社會尤其是父母給他的賞罰活動中形成的,換言之,是父母作為愛的角色和紀律的角色的賞罰權威的內化。它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平常人們所說的良心,代表著社會道德對個人的懲罰和規範作用,另一方面是理想自我,確定道德行為的標準。超我的主要職責是指導自我以道德良心自居,去限制、壓抑本我的本能衝動,而按至善原則活動。
本我、自我、超我三者互動良好者人格正常,三者長期衝突是心理異常的主要原因。晚年,弗洛伊德又把本我修正為兩類,即生存本能(life instinct)和死亡本能(death instinct)。前者是同維持個體生存及綿延種族有關的最廣義的性本能,它是人類作為生命存在的創造力的基礎。後者是一種回歸無機狀態的傾向,常常表現為破壞和毀滅的衝動、自虐或攻擊的衝動。
心理防禦機制是自我的一種防衛功能,很多時候,超我與本我之間,本我與自我之間,經常會有矛盾和衝突,這時人就會感到痛苦和焦慮,這時自我可以在不知不覺之中,以某種方式,調整一個衝突雙方的關係,使超我的監察可以接受,同時自我的欲望又可以得到某種形式的滿足,從而緩和焦慮,消除痛苦,這就是自我的心理防禦機制,它包括壓抑、否認、投射,退化、隔離、抵消轉化、合理化、補償、升華、幽默、反向形成等各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