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取款機業務

自動取款機業務自動取款機是客戶自我服務的一種先進電子設備,它的檯面上設有磁卡口、取款口、螢幕顯示器、數字鍵、功能鍵、清單出口等。可辦理的自動業務有人民幣取款、查詢帳戶存款餘額、修改密碼三種業務。可以辦理自動取款業務的對象,必須是持有居民身份證的本國居民或持有戶照的外籍人員。申請人必須持有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在線上電腦儲蓄所的一個人民幣活期儲蓄存摺戶(最低起點為10元),作為磁卡存取款的指定帳戶。然後取得一個在自動取款機上使用的專用磁卡,磁卡與領卡人指定的活期儲蓄存摺戶,實行“卡戶合一、一戶一卡”,全市通存通兌,持卡人既可使用磁卡在自動櫃員機上取款,又可以憑存摺到儲蓄所取款,均記入指定的活期儲蓄帳戶,儲戶必須承認。磁卡只供持卡人使用,不得出借、轉讓或抵押給他人。使用磁卡時,按照磁卡上的箭頭指示方向,將磁卡插入取款機右上角磁卡入口處,插入磁卡25秒鐘不操作,機器將磁卡退出,若連續三次輸錯密碼或退出磁卡15秒伸不取,磁卡將被機器吞沒。自動取款機備有10元和50元兩種面額的鈔票,因此取款額應為10元券的倍數。每張磁卡在同一天內最多取款三次,每次支取額最高為1000元,最低為10元。使用自動取款卡連續取款十項(含共登記存摺筆數)持卡人必須在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在線上電腦儲蓄所補登存摺,否則磁卡不能取款。磁卡被機器吞設後,儲戶應於當日問該自動取款機的管理銀行聲明,於次日憑沒收磁卡收據及本人身份證和存摺領回,否則,銀行即將磁卡銷毀。為保障存款安全,磁卡密碼由機器自動生成,開戶後隨同磁卡發給客戶,因不能查詢,持卡人必妥要善保管密碼信封或加強記憶,如果密碼遺忘,應到開戶所辦理活期儲蓄帳戶的銷戶手續,另開新戶,重新申請領用磁卡。如果因為泄密而造成經濟損失,持卡人自行負責。磁卡一旦遺失,持卡人可憑本人身份證或活期存摺在開戶儲蓄所辦理帳戶掛失或結清手續,但在辦妥手續前已造成的經濟損失,銀行不負責任,存摺辦理掛失或清)1手續後,磁卡隨之停止使用。磁卡開戶或使用期滿更換新卡,按規定收取費用。另外,使用磁卡的活期儲蓄存摺戶銷戶前,應先交回磁卡,否則,持卡人必須承擔日後由此磁卡產生的一切後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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