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論是戰國末韓非認為自為自利是人的本性,以自為自利來解釋人類一切社會活動的思想。春秋後期到戰國初期,除楊朱貴己論外,各家尚未公開宣揚自利。戰國中期以後,自利成為法家談論經濟問題的共同出發點。商鞅將好名好利視作人類的本性,認為“民之所欲萬”(《商君書·說民》),所有的人都“生則計利,死則慮名”(《商君書·算地》),主張用“利出一孔”的辦法來統一人們的行為。韓非繼承商鞅的法治思想,將自利觀念予以誇大,形成了較有系統的自利論。韓非認為人都有“自為心”或“計算之心”(《韓非子·六反》)。這種觀點還導源於慎到。《慎子·國循》 中說:“天道因則大,化則細。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莫不自為也,化而使之為我,則莫可得而用矣”,“故用人之自為,不用人之為我,則莫不可得而用矣。”意即為自己打算是人的本性,統治者若要求人民不自為而為統治者服役,則人民即不願被奴役; 但若利用人民的自為而表面上不是直接為統治者服役,則人民即可能被利用和奴役。慎到主張利用人的自為自利之心,認為這是順乎天道,不必加以限制。韓非則認為若不加以限制,勢必引起爭亂,因此主張以封建國家的政治法權來防範爭亂。韓非以自為自利來解釋經濟活動和非經濟的一切社會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自利論
- 提出者:韓非
- 釋義:認為自為自利是人的本性,以自為自利來解釋人類一切社會活動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