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澤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臨澤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臨澤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是臨澤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將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縣文物局)的文化、廣播電視、文物等管理職責,縣教育體育局的體育工作職責,以及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縣旅遊局的職責整合,組建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加掛縣文物局牌子。不再保留縣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縣文物局)、縣旅遊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澤縣文體廣電和旅遊局
  • 隸屬:臨澤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關於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文物等領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文化、體育、廣電、旅遊和文物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融合發展及體制機制改革。
(二)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活動,組織協調全縣文化旅遊博覽活動和相關節會活動,組織全縣文化體育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全縣文化產業、體育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
(三)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和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全縣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縣社會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文博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文化體育廣電旅遊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全縣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五)指導、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體育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全縣文化體育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全縣文化體育旅遊產業發展,指導、推進全縣旅遊文化體育醫養融合發展。
(七)負責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健康監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體育人才培訓和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依法對各類從事體育活動的組織、團體、協會和體育彩票發行工作監督管理。
(八)對全縣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和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工作,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基層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
(九)承擔全縣文物管理、保護及文物考古工作,推動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全縣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發展。
(十)指導全縣文化體育旅遊市場發展,負責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全縣文化體育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組織查處全縣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違法行為,依法規範全縣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市場。
(十一)指導、推進鄉村旅遊、紅色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負責全縣旅遊綜合交通資源要素合理化配置,協調旅遊交通供應和調運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石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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