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臨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甘南州委辦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臨潭縣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辦字〔2014〕75號)和《臨潭縣人民政府關於縣政府工作部門設定的通知》(潭政發〔2014〕174號)精神,設立臨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地區:臨潭縣
  • 所屬部門:臨潭縣人民政府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承接省、州政府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臨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方針政策和州委、州政府,縣委、縣政府的部署安排;了解掌握政府各部門、各鄉鎮的主要工作情況;蒐集整理縣內外經濟和社會發展,收集整理編報信息,為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提供服務。
(二)根據縣政府總體思路和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及工作部署,開展調查研究,掌握動態,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政府制定方針政策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三)負責處理縣政府的日常事務,協助縣政府領導聯繫協調部門之間、鄉鎮之間和縣內外的有關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各部門、各鄉鎮請示縣政府辦理的有關事項。
(四)承擔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和縣政府領導同志召集的其他會議的準備、組織工作。
(五)承擔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上報下達的各類文電的處理工作;承擔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報告、講話稿的起草和審核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
(六)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和縣政府領導公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安排工作。
(七)負責全縣應急管理和縣政府值班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需要由縣政府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督查縣政府各項決定、重點工作部署和縣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辦理縣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縣政協委員提案,做好催辦、反饋工作。
(九)負責縣政府信息的收集、編輯、報送工作。
(十)負責辦公室辦公自動化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承辦本級政府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和複議應訴,組織起草和審查本級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稿等各項政府法制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工作,負責全縣信訪工作的指導和重大信訪案件的督查督辦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藏語言文字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外事僑務工作。
(十五)行政審批事項。
負責歸僑僑眷身份認定工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臨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均為股級建制:
(一)秘書股
負責聯繫辦理縣政府領導的日常政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縣政府黨組會議及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會議和會務組織工作;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分解、督辦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的核稿把關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內外事務活動安排工作;負責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公務活動的聯絡、協調工作;負責各部門、各鄉(鎮)的協調和上報下達工作;跟隨縣政府領導搞好調查研究,向縣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指導工作、解決問題搞好協調和服務工作;協調新聞單位宣傳報導縣政府工作;負責整理並及時準確地向縣政府領導傳遞重大情況和政務信息;負責向州政府報送有關信息;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督促檢查各部門、各鄉(鎮)對縣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縣政府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檢查州政府、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轉辦件的辦理情況;組織承辦和協調督促州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常委會例會期間應由縣政府辦理的有關工作。
(二)文檔股
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的文書處理和機要通信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文稿的內外收發、分批、報送工作;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鑑及全縣行政機關印章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縣政府系統網路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管理辦公室辦公自動化設備;完成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藏語言文字工作股
宣傳和執行黨的民族語文政策,檢查、督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甘肅省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有關語言文字的條款,以及《甘南藏族自治州藏語言文字工作條例》的貫徹實施情況。檢查督促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對科技、教育、文化、兒童讀物等書籍的翻譯工作。組織藏語文各類專業人才的培訓工作。協助組織、人事部門對招工、招乾對象進行藏語文考核。加強同州藏語委辦公室的聯繫,做好挖掘、整理、編輯、出版我縣藏文古籍工作,繼承和發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經常向上級有關方面匯報本地區對黨和國家有關藏語文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外事<僑務>股
負責全縣外事工作;承辦縣上領導出訪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項;貫徹執行上級部門外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指示和決定,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外事工作任務;協助本地區、本單位處理髮生的重大涉外事項;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安排的其它涉外活動。

現任領導

主任:黨元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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