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及分工
黨委書記、副局長:
李雲智,主持全局黨委工作,協助局長做好全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防汛,聯繫水政監察大隊。
副局長:
孫會國,主持防汛辦工作,分管河務中心、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工作。
副局長:俞志瑞,分管排水管理中心、灌溉管理及群管組織建設、聯繫各鎮水管站工作。
副局長:李耀林,分管機關日常工作和水土保持工作。
副局長:李錫環,分管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規劃設計、科教方面工作。
紀檢書記:郝茂榮,協助黨委書記抓好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分管紀檢監察和審計工作。
工會主席:馬麗,協助黨委書記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生和各類社會活動。
大事記
2001年開始,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後難、適地適樹的原則,利用五年時間完成黃河防洪堤堤防防護林的綠化建設任務。組織發動全區幹部職工,採取義務植樹和專業隊伍植樹相結合的辦法,開展了大規模的地方防護林的綠化建設。建立飲水建築物162座,完成渠道、堰道、開溝土方12萬立米,生物護坡20公里。
2006年以來共植造堤防防護林帶46公里,完成造林面積2546畝。多年來,每年都要組織力量,宣傳《防洪法》、《
水法》、《河道管理條例》等水利法規,年發放宣傳材料5000份。幾年來,治黃投資達4億元,有力地保證了黃河安瀾。
臨河區水務局地圖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水利法規、水利工作方針政策和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灌排水管理、群管協會建設、水土保持、農村飲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利科技推廣工作的規劃設計、實施和技術服務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的方針政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水務工作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協調統一管理水資源,組織協調重要的水資源科研工作,制定水資源長期供求計畫,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徵收水資源費;負責水資源的保護、水質監測,調查和評價;協同環境保護部門對水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四)負責和協調貫徹執行國家的節約用水政策,擬定有關全區節約用水的政策、標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區節約用水工作。
(五)負責協調全區水政監察工作和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部門間的水事糾紛。
(六)負責擬定全區水利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對全區水利資金提出安排使用意見,並進行巨觀調節,安排項目審批,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審計,監督和管理水務行業國有資產
(七)負責編制、審查全區大中型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監督實施國家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的規程、規範。
(八)負責指導全區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灌排水管理和工程管理、農村飲水安全工作。指導農村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
(九)負責全區水利科技推廣普及和培訓工作,指導水利隊伍建設。
(十)主管全區水土保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審批建設項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綜合防治並發布公告。
(十一)承擔臨河區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區防洪防旱工作,對黃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十二)承辦臨河區委、政府和上級水利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水務局設十一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助局機關政務黨務事務管理,負責會議的組織,綜合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保密、宣傳、調研、信息、信訪、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督察、規章制度建設、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幹部管理考核使用、專業技術評聘、老幹部管理、青年婦女計畫生育及職工隊伍建設、紀檢、監察、工會和機關後勤事務管理等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區水利資金的計畫、管理、使用,編制水利年度財務計畫;負責指導全區水利行業產業發展、多種經營和財務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各類資金的計畫、分配與監督檢查;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負責水利系統重點建設項目的規劃、論證、篩選、立項、實施和監督工作。
(三)審計股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法規和政策,加強財務審計監督,負責局直各單位和鄉鎮水管站的水利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任務,查處財務違紀案件,配合計畫財務股搞好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完成審計部門委託的審計項目和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審計任務,並提交審計報告。
(四)工程建設管理股
負責編制全區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和水利基建項目的立項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水利工程建設、新技術推廣、質量管理和驗收工作;負責全區農田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區農田水利基礎建設,指導鄉鎮水管站工作。
(五)灌溉管理股
負責協調全區灌溉用水的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節約用水的政策和標準,擬定節約用水計畫,制定年度用水計畫和時段用水計畫;擬定灌溉用水管理辦法,協調用水部門間的水量分配,監督指導以用水戶參與管理為主要內容的新的管水組織的規範運行工作,促進節約用水,科學用水;
(六)水土保持站
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制定和落實水保治理方案,加強水土防治工作,保護生態環境。
(七)科技教育股
負責編制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水利科技項目攻關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指導水行業的在職職工培訓,成人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並負責農村水利科技培訓。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及其監督實施等工作。
(八)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臨河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事務工作,制定全區防洪、抗洪搶險、抗旱方案;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洪、排澇、抗旱工作;負責全區防洪排澇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及抗旱工作,負責全區河道堤防的整治和管理保護工作。
(九)規劃設計室
負責全區農田水利工程的規劃和設計工作。認真做好各項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外出勘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概預算編制,負責水利工程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發展套用。協助處理好水利項目在施工中的變更工作。
(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總站
負責區內7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項目的編報、立項、可研、設計和項目落實、報批工作;負責基層站的管理、水質監察、水源地保護;負責全區飲水安全工程折舊費及大修基金提取、使用的審批。逐步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符合農村供水工程特點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飲用水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
(十一)排水管理中心
負責全區渠道排水和支以下排水溝道工程建設管理和維修的指導檢查工作;負責全區排水分乾溝工程建設管理和排水效益的監測分析工作。對臨河區境內排入排水工程農田排水、城鎮污水、工業廢水依據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規範化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