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淖爾市水務局

巴彥淖爾市水務局

巴彥淖爾市水務局是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巴彥淖爾市水務事業的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淖爾市水務局
  • 機構隸屬: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水務
領導信息,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地理位置,

領導信息

張國卿 市水務局局長,主持巴彥淖爾市水務局全面工作。
楊非 市水務局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水資源管理、防汛抗旱和安全生產工作。
步豐湖 市水務局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農田水利建設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水利規劃和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按規定製定全市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國家和自治區及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含礦泉水);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全市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工作。
(五)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全市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六)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訂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約型社會建設工作。
(七)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
(八)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與協調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庫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許可權內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上報、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牧區水利工作,組織協調全市農田草牧場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牧區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工作;指導農村牧區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牧區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旗縣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水利統計工作。
(十三)負責人畜飲水工程、水源性地方病工程設施的建設與管理。
(十四)指導、監督和管理城市(鎮)供水、排水、節水工作。
(十五)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的組織、綜合材料的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保密、財務、保衛、調研、信息、宣傳、信訪、督查、政務公開、史志年鑑編撰、規章制度建設等工作,指導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組織實施目標責任考核及幹部監督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聘和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系統離退休人員和群團管理工作;指導水利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三)規劃財務科
組織編制全市水利流域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編制全市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和再生水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水中長期供求規劃工作;負責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和水特許經營的審批及管理;承擔許可權內各類資金的計畫、分配與監督檢查,指導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和水利審計工作。
(四)建設與管理科
承擔全市水利工程建設的行業管理,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庫、及河口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承擔水利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旗縣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五)農牧水利科
組織協調全市農田草牧場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牧區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負責水庫移民工作;指導全市農村牧區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牧區小水電開發、規劃和建設管理。
(六)水政水資源科
(水政監察支隊)
負責全市水資源管理、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權制度建設,組織實施全市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全市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起草涉水的規範性檔案和部門規章,承辦水利行政應訴、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水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水政監察工作;協調調處跨旗縣區的水事矛盾;承擔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水庫、水電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調查處理並協調解決重大水利安全事故。
(七)科技科
負責編制全市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學推廣;擬訂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水利職工科技教育培訓等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
巴彥淖爾市水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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