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河城區“新亮美”工程實施方案》的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河城區“新亮美”工程實施方案》的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河城區“新亮美”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為了進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鎮化進程,迎接自治區“兩個文明”現場會的勝利召開,按照市政府有關“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的要求,經市委、政府研究,決定在臨河城區實施“新亮美”工程,特制定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河城區“新亮美”工程實施方案》的
  • 檔案編號:巴政辦發32號
  • 發文單位: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文時間:2008-5-6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臨河城區“新亮美”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城鄉建設
巴政辦發32號
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8-5-6

法規內容

臨河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臨河城區“新亮美”工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臨河城區“新亮美”工程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鎮化進程,迎接自治區“兩個文明”現場會的勝利召開,按照市政府有關“城市建設管理年”活動的要求,經市委、政府研究,決定在臨河城區實施“新亮美”工程,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實施範圍
臨河城區三路(勝利路、團結路、建設路)、兩街(新華街、解放街)以及火車站、廣場、公園等城市節點部位。重點要將新華街、勝利路打造成高標準的景觀街路。
二、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人行道鋪裝硬化組
組 長:臨河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組長:臨河區建設局局長
主要負責對舊城核心區(南至曙光街,北至解放街,西至團結路,東至富強路)範圍內連線“三路兩街”的9條次幹道的人行步道鋪裝硬化,鋪裝總面積11.13萬平方米,工程擬於5月上旬實施,力爭年內全部完成。具體如下:
1.利民街(前進路至河套大學)3.8萬平米
2.光明街(團結路至勝利路)0.25萬平米
3.富強路(新華街至長春街)1萬平米
4.育紅街(團結路至建設路)1.5萬平米
5.曙光街(團結路至建設路)1.5萬平米
6.河套大街(團結路至勝利路)0.3萬平米
7.向陽路(曙光街至新華街)1.2萬平米
8.光輝路(曙光街至新華街)0.5萬平米
9.萬豐街(團結路至建設路)1.1萬平米
(二)園林綠化組
組 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副組長:臨河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主要負責以下內容:
1.建設貫穿市區東西的綠廊綠帶
(1)新華東街綠化工程(王貴渠至工業園區電廠路):全長6.07公里,採取換土,多排密植喬、灌、草、花主體綠化模式。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
(2)新華西街綠化工程(水源路至金沙路):全長2.2公里,結合西區市政廣場續建、河套公園建設啟動,其中,水源路至金川大道,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金川大道至金沙路,責任單位:市城投公司。
2.八處街頭綠地建設:主要完成市社保局門前綠化工程、新華書店門前綠化工程、新華東街中石油門前綠化工程、團結路八一西街街角綠化工程、團結路光明西街街角綠化工程、慶豐街金都華庭綠化工程、曙光東街澳林花園綠化工程、新華街中興泰富綠化工程。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
3.廣場改造
(1)續建交通廣場、市政廣場,完善人民廣場、星月廣場、車站廣場、郵政廣場,在原有綠化的基礎上,進一步最佳化植物配置,增加花色品種,提升綠化檔次。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
(2)改造科文廣場,新建黃河機械廣場。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
4.公園改造
(1)按照市政府對西區建設的安排,全面啟動河套公園綠化建設項目。責任單位:市城投公司。
(2)完善北郊公園綠化。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
(3)加快東郊植物園建設速度,年底全面建成並投入使用。責任單位:市林業局。
(4)加大人民公園、競香苑公園、花都公園養護管理力度。公園內衛生整潔乾淨,秩序良好,公園的植物配置、綠化景觀更為人性化。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
5.道路綠化工程
在三路、兩街改造的前提下,重點完成新華街、解放街、建設路、團結路、勝利路建設管護工作,採取喬、灌、花、草造景方式,突出大體量、多品種、高規格。對其它主次幹道的植物配置做相應的調整,清除死樹、枯枝,黃土裸露地段全覆蓋。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
西區道路綠化與道路建設相結合整體推進,尤其要做好換土、整地等基礎性工作,以確保今秋和明春適時綠化。責任單位:市城投公司。
6.美化工程
(1)新華街、勝利路及各大廣場和主要交通節點部位擺設花壇、花缽、花柱,增添城市色彩,提升城市品位。責任單位:臨河區園林局。
(2)沿街兩側的行政、事業單位、民營企業、學校要全面實行拆牆透綠,增加院落綠量,提升綠地質量,每單位擺設不同造型的花架、花盆,數量不少於100盆。責任單位:各辦事處。
7.水系綠化
按照巴彥淖爾市城市水系規劃要求,全面完成永剛渠、永濟渠的綠化,形成有水、有樹、有景的帶狀綠色長廊。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林業局。
8.臨陝路綠化工程
臨白路至杭錦後旗綠化接口處,全長13.5公里,採取換土、拓寬路基、抬高溝底等辦法,多排密植,使臨河至陝壩兩區主幹大通道全程綠化。責任單位:臨河區林業局;中間行車隔離綠化工程。責任單位:市交通局;臨陝立交橋12塊夾心園及其護坡,臨狼立交橋3塊夾心園及其護坡綠化工程。責任單位:市交通局。
9.臨狼出口綠化工程
大蘭廟橋至二十一團全長7公里以及110國道兩側綠化工程,利用現有路基,採取好土回填,進行多排密植綠化。責任單位:臨河區林業局。
(三)建築物整容換裝組
組 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副組長:市建委主任
市規劃局副局長
臨河區分管副區長
具體工作任務:
1.規劃設計由市規劃局負責,主要對街景、出口和節點部位景觀進行規劃,確定立面、屋頂、造型等裝飾改造內容,並統一街路風格;對單項工程裝飾設計方案進行審核把關。
2.由市建委負責工程實施推進,臨河區十個辦事處負責做好轄區內沿主幹道兩側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和大型商業場所等單位的宣傳動員工作。主要是組織業主對立面破損,不符合景觀要求的建築物進行修補、粉刷,對立面污損較嚴重的建築物進行清洗,對容貌保持較好的建築物進一步美化,對公建、重要建築物安裝輪廓燈、霓虹燈、景觀燈照明等亮化設施。
3.特殊地段改造裝飾。對車站廣場周邊、原化肥廠、團結辦綜合樓、建材城對面、原份子地農場等城市特殊部位,進行現場專題研究確定整治方案,並組織專門人員進行監督落實。
(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組
組 長:臨河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組長:臨河區市政維護處主任
具體工作任務:做好城區排水設施維護管理工作,切實保障排水暢通;集中整治沿街商戶、居民向雨水收水口、檢查井中亂倒污水和生活垃圾的行為,保障城區道路設施潔淨;完成廣場、“三大出口”、主要街道的彩燈懸掛安裝任務,保障城市道路照明和夜景亮化、美化需求。
(四)大環境衛生整治組
組 長:臨河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副組長:臨河區環衛局局長
具體工作任務:全面治理髒、亂、差,清除衛生死角;加強對主次幹道、五大廣場的清掃保潔工作,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制”;加強居民小區、單位庭院、市場攤點、餐飲、娛樂、洗浴、汽車修理和清洗行業管理;加強河道沿線環境衛生管理;加強環衛設施建設、管理和維護;在主幹道廣場設定環保公廁10座,增設果皮箱500個,對城區公廁統一進行粉刷、維修並安裝照明設施,同時對其它環衛設施進行刷新。
(五)市容市貌整治組
組 長:市執法局局長
副組長:臨河區執法局局長
具體工作任務:加強道路、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市容秩序管理,負責清理整頓占道經營、店外經營、亂設攤點等行為;將不具備經營條件的煤炭市場、廢品資源回收筒、舊貨市場和建材市場全部清理至規定區域內,並進行跟蹤管理;規範腳踏車停放秩序;對沿主幹道及城區出入口不具備“新亮美”改造條件的建築物、構築物,要設立大型公益廣告牌或修建臨時設施進行遮擋美化;治理亂張貼、亂塗寫“野廣告”,解決城市“牛皮癬”問題。
加強臨街建築工地圍欄作業管理,清理規範沿街門牌字號及各類廣告;做好城區有礙市容觀瞻的建築、臨時建築的拆除工作;對房地產開發中歷年形成的拆遷“釘子戶”,建設、土地、房管、規劃、消防等部門協作配合,進行綜合制裁;對五大出口兩側積存的生活垃圾和基建廢土進行徹底清理。
(六)資金保障組
組 長:市財政局局長
副組長:區財政局局長
具體負責籌措並及時撥付“新亮美”工程所需各項專項經費,確保改造工作順利進行。
(七)新聞宣傳報導組
組 長:市宣傳部分管宣傳副部長
副組長:市廣電局分管副局長
巴彥淖爾報分管副總編
具體負責策劃專題宣傳報導方案,全方位、立體式進行宣傳報導,為“新亮美”工程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八)監督檢查組
組 長: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副組長:臨河區政府督查室主任
具體負責督促檢查實施方案所有任務的落實情況,並對實施快、效果好的部門予以通報表揚。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此項工作圓滿完成並取得實效,決定成立臨河城區“新亮美”工程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工程實施的綜合協調和全面推進。領導小組組長由羅永綱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李石貴秘書長和連澤區長擔任。領導小組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分管副部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以及市建委、規劃、執法、房管、財政、林業、水務、交通、新區辦、政府督查室的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協調服務、信息交流、統計匯總等日常事務,辦公室設在市建委,辦公室主任由建委主任兼任。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負責人名單另行文下發。
四、實施步驟
“新亮美”工程實施必須體現全局性、系統性和科學性。在空間布局上,要突出服務重點工程,優先做好重點工程的全方位保障;在時序安排上,做到建設與管理並重,更要超前管理。具體分三個階段推進:
第一階段:2008年5月10日-2008年6月10日
著重開展調查摸底、制定方案、宣傳動員階段。各工作組應細化工作任務,摸清底數,對擬實施的工程項目逐一進行梳理,登記造冊,並逐戶宣傳,對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仔細排查,確保按進度實施。
第二階段:2008年6月10日-2009年5月31日
各工作組按照本實施方案,組織相關行政、事業、企業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等實施主體積極籌措資金,全力推進工程實施。對經多次說服教育拒不整改的單位或個人,由領導小組負責人進行約談;對仍舊拒不整改的,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聯繫有關建築企業、裝修企業為其實施改造,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不整改的單位或個人承擔,並採取相關措施予以處罰;對妨礙執行公務的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進行處罰,確保“新亮美”工程順利實施。
第三階段:2009年6月1日-2009年6月30日
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領導小組要隨時檢查指導工作,結束後進行評比驗收,對成效顯著的單位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拖拉、行動遲緩的單位通報批評。
五、措施及要求
今明兩年,全市的城市建設管理任務十分繁重,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增強工作的保障力度。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施“新亮美”工程,是改善經濟發展環境和人居環境的重大行動,是加快城鎮化進程和建設現代化城市的必然要求。同時加強城市管理工作,對於最佳化發展環境,塑造全新城市形象,全面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特別是迎接自治區“兩個文明現場會”召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各組、各部門必須對此項工作有高度認識,並給予足夠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政府的決策上來,積極行動、高度負責,推動此項工作紮實有效開展。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了確保各項任務真正落實到位,市、區兩級政府務必將該項工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本方案分解的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逐級明確任務和具體責任人,切實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確保每一階段的每項任務都落到實處。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單位要積極配合,搞好全程宣傳服務;公安、法院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政治優勢,積極為工程實施提供有效監督和法律保障。
(三)規劃先行,統籌全局。規劃部門本著節約、效能的原則,體現規劃工作對全面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綜合調控功能,確定科學的裝飾標準,促進人居環境的改善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四)該實施方案與臨河區政府制定的“拆違拆臨”和臨河城區出入口專項整治方案相銜接,三項工程協調配合,整體推進。本次“新亮美”工程所需經費,均由涉及到的企業單位、個人或市、區行政、事業單位等相關業主承擔;屬於無人管理的特殊地段,由市、區財政部門撥付專項資金進行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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