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責
(一)參與制定全縣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編制中長期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近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煤電油氣運等重要生產要素、原材料的產運需銜接和緊急調度;指導推廣散裝水泥工作;制定下達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監督執行;組織擬訂全縣工業、經貿綜合性經濟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擬訂全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產業、重點行業的調整方案;規劃重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負責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
(三)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按省市有關規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
(四)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指導製造業發展,指導推動產學研聯合,按規定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
(五)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六)貫徹落實全縣商貿流通領域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商貿流通企業發展戰略、規劃、物流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商貿流通、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的巨觀管理和指導;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制定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負責煤炭、成品油、生豬定點屠宰場(廠)、酒類流通的經營管理和市場監督;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間、題;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協調全縣電子政務建設;推動公共信息資源共享;促進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軟體產品研發與產業化;審核申報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擬訂全縣信息網路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協調全縣信息安全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統籌規劃全縣通信、廣播電視網路及其他專用通信網路規劃建設;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通信業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和技術標準以及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體制和標準。負責組織縣內黨政專用通信網路、救災應急通信和其它重要通信的規劃、建設與管理;保障縣內黨政專用通信與信息安全。
(八)負責全縣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及新能源開發工作,參與制定有關規劃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用能監督,貫徹落實監測計畫。
(九)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資本市場發展的政策法規,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企業上市總體規劃及相關政策;對全縣企業上市、併購重組、債券發行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培育上市後備資源企業,規範上市公司運作;聯絡境內外證券、會計、法律等中介機構,對來我縣開展業務的中介機構進行篩查把關。
(十)負責全縣金融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管理服務。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文秘、機要、保密、檔案、督辦、接待、信息、、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相關專項資金;負責局機關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科
參與制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研究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調節近期經濟運行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負責綜合全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情況,起草工業經濟分析綜合性文稿;負責局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中涉及財政、金融等政策性問題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並提出建議;組織協調政務公開和企業治亂減負工作;負責全縣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的對外宣傳;承擔本部門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集中辦理工作。擬訂工業、信息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審核申報國家、省、市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推進、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和相關行業準入工作;按規定審核申報汽車、農藥的準入管理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申報電動腳踏車、燃油助力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安全技術認證;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並指導其改革和調整。擬訂多種所有制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改革和管理,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指導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和組織結構調整;組織推動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外事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政策、規劃。
(三)電力科
負責電力運行管理;制定下達全縣年度發用電量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類機組電力生產組織,監測電力經濟運行;制定電力保障預案和有序用電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電力運行和供求中的重大問題,平衡電力資源,指導電力調度、電力行業統計和技術監督工作;推進節能發電調度工作;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全縣電力事業的監督管理和電力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全縣進網作業電工培訓;參與制定全縣能源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管理工作和電力價格政策。
(四)科技科
擬訂全縣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縣級財政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研究提出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總量和資金籌措建議,監測分析投資運行狀況及趨勢;負責由縣核准、備案的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確認工作;依法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國內設備招標進行監督檢查。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指導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創新重大專項和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承擔機械裝備、交通裝備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依託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負責審核申報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作;擬訂機電產品進出口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據國家產業政策調整機電產品進出口結構;、負責機電產品進出口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大型成套設備出口,維護機電產品進出口秩序;組織企業開拓機電產品國際市場;監督、協調全縣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工作。承擔全縣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業政策,組織實施重點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和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重點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按規定審核申報有關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擬訂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並協調落實相關支持政策;組織協調重要軟體開發,組織實施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信息安全技術開發;審核申報軟體企業的認定和軟體產品的登記備案;統籌規劃全縣通信、廣播電視網路及其他專用通信網路建設;負責組織縣內黨政專用通信網路、救災應急通信和其它重要通信的規劃、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通信業的技術政策、技術體制和技術標準以及廣播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體制和標準;保障縣內黨政專用通信與信息安全;協助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協調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負責推進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指導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推進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推進非金融性積體電路卡的推廣套用;承擔全縣電子政務網路建設的總體規劃和協調工作,指導全縣電子政務建設;按規定製定電子政務建設的標準、規範,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政務外網的管理;研究擬訂全縣信息網路發展政策措施;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信息資源標準體系;協調全縣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統籌規劃信息系統資料庫災難備份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信息安全應急支援服務體系。
(五)市場科
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123 12商務舉報投訴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負責對生豬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政策措施;推進流通標準化;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研究擬訂總體和區域商貿流通發展規劃,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物流設施建設發展規劃及商業設施重點項目年度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商品市場建設和商業設施建設中的有關問題;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舊貨流通、二手車交易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舊機動車鑑定評估機構的申報和報廢汽車回收(含拆解)企業資格認定申報及管理工作;承擔設立直銷企業審核上報相關的工作;指導商貿流通領域各類商會、協會工作。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商貿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社區商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擬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_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按規定負責重要消費品(含肉類、食糖、小包裝食品等)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的相關工作;承擔重要生產資料流通和酒類流通管理工作;督促檢查節日市場安排和商品供應工作;參與組織防汛、搶險、救災等物資的儲備供應工作;參與“菜籃子”工程建設;協助有關部門搞好食品衛生、消防監督檢查工作。
(六)經濟運行辦公室
負責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和產業調整的重大問題和行業、企業的生產情況調度,匯總統計發布工業經濟信息,制定總量控制目標,跟蹤監測巨觀調控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和建議;調度企業生產能源供應;對關係國計民生和對工業生產影響較大的煤炭、電力、鐵路、運輸、水等研究分析工作;負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七)節約能源辦公室
具體負責組織全縣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能源等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有關政策;推行清潔生產;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組織實施節能執法監察;負責組織對全縣節能責任目標考核;對煤炭市場實施行業管理,負責《煤炭經營許可證》的初審工作;開展節能技術、管理和鍋爐、製冷設備等大型用能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散裝水泥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發展散裝水泥的法規、政策;編制散裝水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負責散裝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傳教育、職工培訓、統計及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協調解決發展散裝水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九)肥料產業整合提升科
整合我縣肥料產業,引導企業做大做強、產業做專做精,全面推動肥料行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賦予整合提升與管理髮展雙重職能。主要職責為:主要負責整合肥料產業,協調各復混肥企業之間的關係,防止不正當競爭;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加大監管力度,打擊假冒偽劣等工作。
(十)能源監察大隊
主要負責對全縣用能單位執行有關節能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煤炭市場實施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對成品油等重要市場調控和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