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臨河區關於工業經濟、商貿流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及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區工業經濟、商貿流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2、提出全區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對策,協調解決全區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定並組織實施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
3、監測分析全區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產業運行態勢,統計匯總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和建議;擬訂全區工業經濟、商貿流通中期、近期發展目標;負責工業、商貿流通和信息產業應急管理和行業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對自然災害和突發事故等所需重要物資的生產、調度和運輸協調工作。
4、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全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根據許可權審核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臨河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5、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產業發展的政策,提出產業結構調整意見;負責工業、商貿流通領域的行業管理,擬定行業規劃,組織實施重點行業準入制度;組織實施工業布局調整;負責全區工業園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服務工作;承擔電力行業的運行管理工作。
6、指導全區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技術改造,以先進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相關科研成果轉化;協調組織實施有關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和臨河區工業和信息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指導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的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爭取上級各類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7、貫徹執行節能法律法規,督促監察用能單位執行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相關標準以及國家、自治區有關節能規定;對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用能進行審查評價。
8、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經濟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負責工業企業節能監察;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工業礦產資源和工業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組織協調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和節能監察工作,具體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工作。
9、依法查處和糾正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的用能行為,受理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行為的舉報和投訴。
10、制定全區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政策規定,引導、培育中小企業、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維護其合法權益;在個體私營經濟組織中組建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自律,提供創業、就業、培訓等服務;協調解決個體私營經濟生產經營中的問題,組織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開展社會公益活動。
11、研究提出區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措施辦法,促進城鄉市場統籌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12、承擔全區促進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的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加盟發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13、負責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貫徹落實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負責對特殊流通行業和拍賣、報廢汽車回收、典當等特種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的初審上報及市場經營管理。
14、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外向型經濟發展和國內外貿易發展戰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15、負責進出口企業的備案工作。研究分析外經貿形勢和進出口狀況,組織指導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協調區域內的商務合作交流,組織和協調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
16、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政策;指導協調全區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規劃和組織電子政務建設,協調推動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17、協調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協調推進通信和計算機網路融合發展,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協調通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
18、承擔臨河區信息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建立;負責指導和協調信息安全防範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19、負責貫徹落實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管理的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負責編制和組織實施臨河區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依法徵收、管理和使用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散裝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發展中出現的問題。
20、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國防科技工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臨河區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臨河區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管理。
21、承擔全區電力、石油、機電、冶金、輕工、建材、化工以及原材料、裝備製造、煤炭、消費品工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典當、拍賣、舊貨市場、汽車拆解等)進行監督管理。
22、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關於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規範原糧的收購和運輸市場,維護正常的糧食市場秩序,對全區的糧食流通進行行業管理。
23、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巴彥淖爾市關於供銷合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臨河區供銷社的發展規劃,組織推動全區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指導協調農村專業合作組織建設工作,對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經營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24、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25、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張 嚴、黨組書記、局 長、主持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