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臨沂市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臨沂市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區城市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臨沂市蘭山區解放路151號
  • 所屬地區:臨沂市蘭山區
  • 隸屬單位: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數位化城市管理以及有關城市地下空間管理、公共空間秩序管理、開展綜合行政執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等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區城市管理工作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城區防汛的協調、調度工作,指導各鎮街道、經開區城市防汛工作。
(三)擬訂全區環境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環境衛生管理的指導和監督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全區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和建築垃圾的處置管理的指導工作。負責全區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的管理指導工作。
(四)指導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擬訂園林綠化工作規劃和規範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及城市園林綠化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建設指標體系,並監督實施。負責轄區內城市綠化的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占用城市園林、綠地的認定工作。參與制定城市生態發展、環境治理規劃。指導全區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和城市園林植物保護工作。
(五)負責全區數位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系統和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的運行管理。負責對各鎮街道、經開區數位化城市管理(智慧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考核。
(六)負責全區戶外廣告專項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全區戶外廣告設定管理工作。
(七)履行下列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職責:1.城市管理方面(含市政管理、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2.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不含房地產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3.生態環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4.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等的行政處罰權;5.水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含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6.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7.防震減災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8.民族宗教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9.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殯葬管理的行政處罰權;10.法律、法規、規章和省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八)指導各鎮街道、經開區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相關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經開區和相關責任部門單位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職責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綜合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
(九)依法依規履行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監管職責。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臨沂市蘭山區環境衛生服務中心
負責編制全區環境衛生工作計畫;負責編制城區、村鎮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規劃、審核驗收工作;負責全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指導、管理、工作考核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餐廚垃圾的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環衛設施的建設、維護、維修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環衛設施的拆除、遷移管理工作;負責城區、村鎮各類環境衛生作業公司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經開區環境衛生作業發包工作的指導監督;組織開展全區環衛科研開發、業務培訓交流工作。
臨沂市蘭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負責督導、指導、監督、考核全區市容秩序管理、戶外廣告管理、餐飲油煙、露天燒烤和露天垃圾焚燒等工作;負責編制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計畫、方案,研究完善本部門行政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委託負責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不含房地產管理)、環境保護、水務管理、防震減災、民族宗教、民政等領域的全部或部分區級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勤和隊容隊紀情況進行督察;負責全區城市管理業務培訓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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