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河東區國家稅務局

河東區國家稅務局成立於2001年6月1日,具有徵收和管理雙重職能,負責全區8000餘戶納稅人的國稅徵收管理工作。區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稅政法規科、征管科、計畫統計科、信息中心、辦稅服務廳8個科室和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下轄城區分局、相公分局、湯頭分局3個副科級分局。編制幹部108人,現有幹部職工89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沂市河東區國家稅務局
  • 成立時間:2001年6月1日
  • 負責工作:國稅徵收管理工作
  • 所屬地區:臨沂市河東區
機構概況,機構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機構概況

2009年共組織稅收收入33798萬元,同比增長20.52%,增收5753萬元。區局被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機關,先後被評為臨沂市第七屆職業道德建設十佳單位、臨沂市“平安臨沂”建設先進單位、臨沂市優秀基層黨組織等。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臨沂市國家稅務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區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衛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稅政法規科
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審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內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分析預測、稅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稅務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工作;組織和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稅收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資產登記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信息化系統運行中的技術和安全管理。
6、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擬定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辦稅服務廳
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
9、區局另設科室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稅務稽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副股級)。

事業單位

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參與擬定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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