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臨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臨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山西省臨汾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臨汾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3年1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臨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發展歷史,指導思想,規劃內容,規劃目標,監督監管,規劃保障,

發展歷史

2023年11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臨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指導思想

《臨汾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臨汾是華夏文明最早的發祥地之一,要深入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著力構建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中心城市、黃河中游綠色崛起轉型樣板城市、根祖文化魅力之都。

規劃內容

  • 最佳化國土空間總體格局
以“三區三線”為基礎,落實主體功能定位,細化主體功能區劃分,實施差別化政策。統籌農業、生態、城鎮三大空間,構建“一帶兩屏三區、一體雙心三軸”的總體格局。立足平川、東西兩山差異化的農業地域特徵,著力打造平川糧食主產片區、南部蔬菜副食農業片區、沿黃山地特色林果片區、西部丘陵複合農業片區、東部丘陵雜糧農業片區等五大片區,引導以耕地保護為核心,多類型農業空間規模化集聚;因地制宜分區分類最佳化村莊布局,推進鄉村振興。圍繞呂梁山太岳山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積極打造“一帶兩屏、六廊九核”的生態保護格局,築牢黃河中游重要綠色生態屏障。促進區域協調、城鄉融合發展,構建分級合理、協調有序的城鎮空間格局,全力建設“堯都-洪洞-襄汾”主中心和“侯馬-曲沃”副中心,推進平川一體化建設,帶動兩山地區發展。
  • 堅持資源高質量開發保護
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合理控制國土開發強度,嚴守城鎮開發邊界,嚴控新增城鎮建設用地。加強城鎮空間的規劃引導和統籌協調,做好分階段時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鎮建設用地的規模、結構和布局。加大城鄉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引導土地複合利用,促進城市內涵式集約化發展。科學合理布局能礦發展空間,統籌協調礦產資源勘查開採與地上空間的關係,統籌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治理和綠化造林項目,加快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堅持“四水四定”,重點圍繞黃河、汾河沿線區域,加強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有序實施古賢水庫調水工程等項目,保障水資源安全。
  • 提升中心城區空間品質
最佳化中心城區空間結構和用地布局,推動老城、河西、東城、南城、澇洰河五大片區協調發展;依託汾河、澇洰河以及綠廊綠帶構建藍綠交織的生態網路,促進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協調發展。統籌安排教育、文化、體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進社區生活圈建設。嚴格城市綠線、藍線、紫線、黃線管控,系統建設公共開敞空間,穩步推進城市更新。加強城鄉風貌特色管控,彰顯臨汾“山水城園、堯韻聖地、宜居新都”城市特色。
  • 加強文化與自然資源保護傳承
傳承歷史文脈,弘揚臨汾根祖文化、黃河文化等傳統文化,加大陶寺遺址等大遺址,汾城鎮、丁村等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南十字街等歷史文化街區和廣勝寺、堯廟等各級文保單位及其周圍環境的保護力度,促進山水環境和城鎮鄉村融合發展。
  • 提高國土空間安全韌性
完善區域和城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強化區域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加快構建多式聯運的現代化綜合立體交通網,構建高效便捷的公共運輸體系。構建綜合防災減災體系,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風險區的災害防治措施,構建更具韌性的城鎮空間。

規劃目標

到2035年,臨汾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710.78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580.92萬畝;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2833.91平方千米;城鎮開發邊界總規模控制在450.84平方千米以內。

監督監管

臨汾市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多規合一”改革的決策部署,不在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之外另設其他空間規劃,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規劃》。按照定期體檢和五年一評估的要求,健全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預警機制。建立健全規劃監督、執法、問責聯動機制,實施規劃全生命周期管理。

規劃保障

臨汾市人民政府要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強化社會監督。組織完成縣、鄉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和約束,對涉及空間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以及公共服務設施、生態環境保護、資源保護利用、文物保護、林業草原等專項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協調解決矛盾問題,合理最佳化布局,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落地落實。建立健全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制度,發揮對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實施管理的統籌協調作用。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系統,建設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網路,提高空間治理數位化水平。省自然資源廳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評估。《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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