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商務局

臨汾市商務局

臨汾市商務局,是臨汾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我市國內外貿易、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並提出建議。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定全市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擬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措施和方案。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定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省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與防擴散相關的工作。
(八)牽頭擬定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貫徹執行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以及多邊、雙邊經濟合作政策,協助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牽頭承擔我市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諮詢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責任。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與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對外經濟合作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等。擬定我市人員出境就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定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我市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
(十二)負責我市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對外援助性質資金的使用。管理多雙邊對我市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三)貫徹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授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並簽署有關檔案,負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四)負責全市駐境外商務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工作。聯繫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臨機構和外國駐臨官方商務機構。
(十五)參與擬定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擬定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建立完善我市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
(十六)指導全市經濟開發區的有關工作。牽頭擬定全市經濟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提出重大體制改革創新的政策建議。研究擬訂開發區整合、改制、設立、升級、擴區和考核等各項重要管理制度。具體指導推動各縣(市、區)開發區整合改制擴區調規和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工作。組織對全市開發區建設和發展情況的年度綜合考核。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開發區和特殊經濟貿易區域招商引資、信息諮詢、業務培訓和統計分析等工作。
(十七)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口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擬定全市口岸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口岸開放或關閉的審理及報批工作,檢查、督促口岸配套設施建設及技術改造等工作。承擔口岸檢查檢驗、服務保障等綜合管理協調工作。推動全市電子口岸建設。
(十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市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等工作。
(2)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2.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有關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市商務局在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煤炭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同市商務局在進出口總量計畫內進行分配並協調相關政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同市商務局要進一步完善重要商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相關監督制約機制,形成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督查、信息、宣傳、保密、新聞發布、政務公開、政風行風工作。辦理建議提案。研究經濟全球化、國際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擴大對外開放、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政策建議。起草國內外貿易和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研究商務運行和結構調整中的重大問題,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有關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承擔商務領域應急管理組織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安全保衛、信訪、應急值班、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商務領城及直屬企業安全生產。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二)人事科。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人事檔案、社會保障等工作。申報所屬單位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指導直屬企業人事管理及企業改制等相關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三)對外貿易科。執行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目錄。擬訂市內重點出ロ商品管理辦法。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工作。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關稅配額年度計畫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承擔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管理有關工作。承擔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的備案工作。執行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和加工貿易管理政策。承擔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核工作。組織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負責外國非企業經濟組織在晉設立常駐機構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交易會、治談會等對外貿易促進和涉外展覽活動。指導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執行國家商務國別地區相關政策。擬訂全市區城經貿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處理我市在國際經貿關係中的重要事務。協助我市企業獲得外國市場準入。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推進進出口的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承擔產業損害調查與裁決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境外對我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負責履行世界貿易組織相關事務。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頒發管理有關工作。建立完善產業安全預警機制、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擬定服務貿易、技術進出口管理、服務外包、服務貿易促進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貿易公共平台和出口品牌建設。規範服務貿易經營秩序,指導服務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負責國際貨運代理資格備案和服務貿易統計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口岸辦的有關工作。
(四)對外經貿合作科。擬定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貫徹落實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審核境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執行國家對外援助計畫。管理多雙邊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贈款)。承擔相關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經貿合作與交流工作。承擔台商在我市設立常駐機構的有關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開發區的有關工作。
(五)市場管理科。擬定我市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規章和政策措施。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參與指導期貨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最佳化商業布局,建設商業功能區、特色商業街區和中央商務區。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促進產銷銜接,最佳化農村和中小城鎮商業網點布局。規範商業領域投資市場準入程式,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承擔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擬定市場運行調控和消費促進規章和相關政策。組織開展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行業統計。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實時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承擔繭絲綢協調、“菜籃子”商品市場供應和協調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工作。承擔老舊汽車更新工作。推動商貿流通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平服務平台。承擔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推動追溯體系建設。牽頭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推動各類無店鋪銷售規範發展,承擔直銷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藥品流通相關管理工作,擬訂藥品流通的規章、標準、政策並組織實施。
(六)商貿服務管理科。承擔流通行業管理與促進發展工作,擬定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協調流通行業標準相關工作,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承擔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相關工作。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品牌建設、商貿中小微企業和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推動特殊流通行業有序發展,促進綠色流通發展,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全市流通行業協會,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行業管理工作。擬訂會展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管理國內會展活動。
(七)電子商務與信息化科。擬定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參與擬定商務領城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則。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
(八)內審科。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價格等政策建議。承擔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援外經費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承擔本部門的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內部審計工作。
(九)行政審批科。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部門具有審批性質行政職權事項的受理、辦理或協調、督辦工作。指導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十)執法監督科。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參與重大經貿協定、契約、章程和重大爭議的研究與協調。參與爭端解決有關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及其他法律事務。開展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推進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市縣商務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和執法隊伍建設。組織查處跨區域案件和大案要案。

領導信息

臨汾市商務局局長:吳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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