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職務軍銜”、“名譽晉級”,就是按照軍官所任職務佩帶軍銜符號,任什麼職就佩帶什麼職務所對應的軍銜符號,職務下降軍銜也隨之降低,職務消失軍銜也就不算數了。臨時軍銜,最早來源於“名譽晉級”(Brevet),起源於拉丁語 brevis(短暫的)。早在 1600年,英國人用名譽晉級一詞,表示臨時提高一個人的權力,作為對他勝任職守的一種獎賞,但不提薪。名譽晉級,英國人又稱為“榮譽階級”、“加銜階級”。在美國,名譽晉級制度在 19世紀 60年代的南北戰爭中就已實行。在那場戰爭結束時,喬治·奧姆斯特郎·卡斯特的名譽晉級(臨時軍銜)已經是少將,但他的正式軍銜(永久軍銜)仍然還是上尉。在印度,稱臨時軍銜為“代理軍銜”,對於高出永久軍銜一級的臨時軍銜,每月發給 50盧比的補貼。在舊中國,稱臨時軍銜為“加銜”,北洋政府規定將官、國民政府規定上將軍銜,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作為加銜(臨時軍銜)授予將來有可能正式晉升為該級軍銜的軍官,不過加銜者只是佩帶軍銜符號,其他待遇仍按原軍銜執行。1986年捷克斯洛伐克在修訂的法律中規定:當軍人所任職務或勤務需要時,可臨時授予比其實際軍銜高的軍銜,但不得作為要求調整服役收入的根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時軍銜
- 又稱:職務軍銜 名譽晉級
- 初衷:戰時職責,戰後避免多高級軍銜
- 意義:便於對部隊的作戰指揮和平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