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需要提高血液攜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糾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體液或膠體液套用.內科血紅蛋白<60g/L或血細胞比容<0.2時可考慮輸注,ICU病人Hb<90~100g/L,Hct<27%~30%可輸注.對嚴重冠心病和肺疾患患者,如出現供氧不足的情況Hct可突破30%。外科血紅蛋白<70g/L,應考慮輸注;血紅蛋白在70~l00g/L之間,根據患者的貧血程度,心肺代償功能,有無代謝率增高以及年齡等因素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床輸血指征
- 用於:血小板數量減少或功能異常
- 提高:血液攜氧能力
- 新鮮液體血漿:主要用於補充多種凝血因子缺陷
簡介,特徵,
簡介
用於血小板數量減少或功能異常伴有出血傾向或表現的患者.外科血小板計數<50×109/L,應考慮輸注;在(50~100)×109/L之間,應根據是否有自發性出血或傷口溶血決定.如術中出現不可控滲血,確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輸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內科血小板計數(10~50)×109/L根據臨床出血情況決定,可考慮輸注,血小板計數10者為輸注有效。
特徵
用於各種原因引起的多種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3缺乏,並伴有出血表現時輸注.外科PT或APTT>正常1.5倍,創面瀰漫性滲血時,患者急性大出血輸人大量庫存全血或紅細胞懸液後(出血量或輸血量相當於患者自身血容量),病史或臨床過程表現有先天性或獲得性凝血功能障礙時輸用.一般需輸入l0~l5ml/kg體重新鮮冰凍血漿.
新鮮液體血漿
主要用於補充多種凝血因子缺陷及嚴重肝病患者。
主要用於補充穩定的凝血因子.不伴有貧血的燒傷早期以及某些內科,兒科疾病引起的血容量減少,以喪失水分或血漿為主,要根據情況輸用晶體液,血漿,白蛋白.大面積燒傷,肝硬化,慢性腎炎,腸痊等低血漿蛋白血症的患者,當血漿總蛋白低時,可輸用.
冷沉澱
全血
內科用於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紅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下降並伴有缺氧症狀,血紅蛋白<70g/L或血細胞比容60g/L)的貧血不會影響組織氧合.急性貧血患者,動脈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排出量的增加雙氧高曲線右移而代償;當然,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謝率增高的患者應保持血紅蛋白濃度>100g/L以保證足夠的氧輸送.
手術患者在血小板>50×10*9/L時,一般不會發生出血增多.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繼發於術前阿司匹林治療)對出血的影響比血小板計數更重要.手術類型和範圍,出血速率,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後果的大小以及影響血小板功能的相關因素(如體外循環,腎衰,嚴重肝病用藥)等,都是決定是否輸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婦女血小板可能會低於50×10*9/L(妊娠性血小板減少)而不一定輸血小板.因輸血小板後的峰值決定其效果,緩慢輸人的效果較差,所以輸血小板時應快速輸注,並一次性足量使用。
只要纖維蛋白原濃度大於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維持正常.即便患者血液置換量達全身血液總量,實際上還會有1/3自體成分(包括凝血因子)保留在體內,仍然有足夠的凝血功能.應當注意,休克沒得到及時糾正,可導致消耗性凝血障礙.FPP的使用,必須達到l0~l5ml/kg,才能有效.禁止用FPP作為擴容劑,禁止用FFP促進傷口癒合。
小兒輸血嚴格掌握輸血指征,確需輸血者由經治醫師申請,科主任核准簽字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