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供銷社系統的改革和發展; 2、負責指導和協調重要生產資料、蠶繭、食鹽、煙花爆竹等商品的供應及組織與管理; 3、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進程,指導領辦各類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和農村超市網點的建設; 4、行使本級社有資產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職能,負責監管社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5、負責全系統的組織、宣傳、紀檢、綜合治理、企業內部審計、各類教育和各類考核工作,承擔勞動人事、離退休人員管理、來信來訪接待等工作; 6、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