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劑

膠劑是指用動物皮、骨、甲、角等為原料,用水煎取膠質,濃縮成乾膠狀的內服製劑。其主要成分是動物水解蛋白類物質,並加入一定量的糖、油脂、及酒(黃酒)等輔料。一般都切成小方塊或長方塊。膠劑的製備,一般可分為原料和輔料的選擇、原料的處理、煎取膠汁、濾過去渣、澄清、濃縮收膠、凝膠切塊、乾燥與包裝等步驟。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膠劑
  • 主要適用症:虛勞、贏瘦、吐血、崩漏、腰腿酸軟等
  • 用法用量:遵醫囑
  • 運動員慎用:慎用
簡介,分類,皮膠類,角膠類,骨膠類,甲膠類,其他膠類,原輔料的選擇,原料的選擇,皮類,角類,龜板、鱉甲,虎骨,輔料的選擇,冰糖,酒,油類,阿膠,明礬,水,製備,原料的處理,煎取膠汁(熬膠),濃縮收膠,凝膠與切膠,乾燥和包裝,膠劑的質量要求與檢查,膠劑的質量要求,膠劑的質量檢查,

簡介

中國套用膠劑治療疾病,已有悠久的歷史。《神農本草經》載有“白膠”和“阿膠”,在廣大民眾中享有較高的信譽,至今仍在廣泛使用。膠劑多供內服,其功能為補血、止血、祛風以及婦科調經等,以治療虛勞、贏瘦、吐血、衄血、崩漏、腰腿酸軟等症。

分類

常用的膠劑,按其原料來源不同,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

皮膠類

系用動物的皮為原料經熬煉製成。常用的有驢皮及牛皮,古代文獻記載,唐代以前的阿膠,系以牛皮作之,之後開始選用驢皮。現在以驢皮為原料者習稱阿膠;以豬皮為原料者稱新阿膠,而用牛皮為原料的則稱為黃明膠。

角膠類

主要指鹿角膠,其原料為雄鹿骨化的角。鹿角膠應呈白色半透明狀,但目前製備鹿角膠時往往摻入一定量的阿膠,因而呈黑褐色。熬膠所剩的角渣,也供藥用,稱為鹿角霜。

骨膠類

骨膠系以動物的骨胳熬煉而成,有虎骨膠、豹骨膠、狗骨膠等,後二者皆為虎骨膠之代用品。

甲膠類

以烏龜或其近緣動物之背甲或腹板熬煉而成,如龜板膠、鱉甲膠等。

其他膠類

凡含有蛋白質的動物藥材,經水煎熬煉,一般均可製成膠劑,如霞天膠是以牛肉經熬煉而成的膠劑。龜鹿二仙膠,是以龜板和鹿角為原料,共同熬煉而成的混合膠劑;也有以龜板膠和鹿角膠混合而成的。膠劑的製備

原輔料的選擇

原料的選擇

原料的優劣,直接影響產品的質量和產量,故原料的選擇極為重要。如皮、甲類原料的選擇,應取自健康強壯的動物,以皮厚、板質結實(如龜板)為佳。各種原料可按下述經驗選用。

皮類

如驢皮以張大毛色灰黑、質地肥厚、傷少無病、尤以冬季宰殺者為佳,名為“冬板”;其他張小皮薄色雜的“春秋板”次之;夏季剝取的驢皮為“伏板”,質最差。黃明膠所用的黃牛皮以毛色黃、皮張厚大、無病的北方黃牛為佳。制新阿膠的豬皮,以質地肥厚、新鮮者為宜。

角類

鹿角分砍角與脫角兩種,“砍角”質重,表面呈灰黃色或灰褐色,質地堅硬有光澤,角中含有血質,角尖對光照視呈粉紅色者為佳,春季鹿自脫之角稱“脫角”,質輕、表面灰色,無光澤。以砍角為佳,脫角次之,野外自然脫落之角,經受風霜侵蝕,質白有裂紋者最次,稱為“霜脫角”,不宜採用。

龜板、鱉甲

龜板為龜的腹甲,以板大質厚、顏色鮮明者為佳,稱“血板”,而以產於洞庭湖一帶者最為著名,俗稱“漢板”,對光照之微呈透明、色粉紅,又稱“血片”。鱉甲也以個大、質厚、未經水煮者為佳。

虎骨

以東北虎為優,因其骨胳粗大,質地堅實;華南虎骨胳輕小,次之。一般以質潤色黃之新品為佳,以虎之脛骨為最佳,陳久者產膠量低。

輔料的選擇

膠劑根據治療需要,常加入糖、油、酒等輔料。輔料既有矯味及輔助成型加作用,亦有一定的醫療輔助作用,輔料的優劣,也直接關係到膠劑的質量。

冰糖

以色白潔淨無雜質者為佳。加入冰糖能矯味,且能增加膠劑的硬度和透明度。如無冰糖,也可以白糖代替。

多用黃酒,以紹興酒為佳,無黃酒時也可以白酒代替。膠劑加酒主要為矯臭矯味。紹興酒氣味芳香,能改善膠劑的氣味。

油類

制膠用油,常用花生油、豆油、麻油三種。以純淨新鮮者為佳,已酸敗者不得使用。油類能降低膠之粘性,便於切膠,且在濃縮收膠時,鍋內氣泡也容易逸散。熬煉虎骨膠時,有專用虎骨油為潤滑劑的。

阿膠

某些膠劑在熬煉時,常摻和小量阿膠,可增加粘度,使之易於凝固成型。並協助發揮療效。

明礬

以白色純淨者為佳,用明礬主要是沉澱膠液中的泥土等雜質,以保證膠塊成型 後,具有潔淨的澄明度。

熬膠用水有一定選擇。阿膠原出於山東“東平郡”,用阿井之水制膠而得名。現代生產膠劑,一般應選擇純淨、硬度較低的淡水,或用離子交換樹脂處理過的水來熬煉膠汁。

製備

原料的處理

膠劑的原料如動物的皮、骨、角、甲、肉等,常附著一些毛、脂肪、筋、膜、血及其他不潔之物,必須經過處理,才能煎膠。如動物皮類,須經浸泡數日,每天換水一次,待皮質柔軟後,用刀颳去腐肉、脂肪、筋膜及毛。工廠大量生產可用蛋白分解酶除毛。洗刷除去泥沙,也可用熱鹼水除去油脂,然後切成小塊,置於鍋內開水燙洗數分鐘,待皮塊膨脹捲縮後,再行熬膠。骨角類原料,可用清水浸洗除去腐肉筋膜,每天換水一次,取出後可用鹼水洗除油脂,再以水洗淨,便可熬膠。虎骨多附筋肉,可先將原料放入沸水中稍煮撈出,用刀刮淨筋肉。角中常有血質,用清水反覆沖洗乾淨,供熬膠用。

煎取膠汁(熬膠)

原料經處理後,置鍋中加水以直火加熱,或置夾層蒸氣鍋中加熱煎取膠汁。水量一般以浸沒原料為度。如直火加熱,鍋中應有一層多孔的假底或竹簾,以免原料因鍋底溫度過高而焦化。煎膠所用火力,不宜太大,一般以保持鍋內煎液微沸即可。夾層鍋蒸汽加熱,能使原料受熱均勻,可避免焦化。無論直火加熱或蒸汽加熱,都應隨時補充因蒸發所失去的水分,以免因水不足而影響膠汁的煎出。為了把原料中的膠汁儘可能煎出,除保持溫度和足夠水分外,煎煮時間也極為重要。煎煮時間隨原料而異,除特殊規定外,一般以8~48h,反覆3~7次,至煎出液中膠質甚少為止。每次煎出的膠汁,應趁熱過濾,否則冷卻後固膠凝粘度增大而過濾困難。膠液過濾並經澄清後;才能濃縮。由於膠汁粘性較大,其中所含雜質不易沉降,常常用沉降法或沉降、濾過二法合用。一般在膠液中加入適量明礬水(每100kg原料約加入明礬60-90g,甚至120g),經攪拌靜置數小時,待細小雜質沉降後,分取上層澄清膠液,或用細篩或絲棉濾過後,再置鍋中以文火進行濃縮。

濃縮收膠

如以直火時不宜過大,並應不斷攪拌,如有泡沫產生,應及時除去。隨著水分的蒸發,膠液粘度愈來愈大,這時應防止膠汁焦化。膠液濃縮至糖漿狀後取出,靜置24h,待沉澱下降後傾出上清液,再置鍋中繼續濃縮至一定程度,即可加入糖,攪拌至完全溶解後繼續濃縮,使膠液濃縮至接近出膠,即開始“掛旗”時,攪拌加入黃酒。此時火力更要減弱,並強力攪拌,以促進水分蒸發並防止焦化。此時,鍋底將產生較大氣泡,如饅頭狀,俗稱“發鍋”。挑起膠液則粘附棒上呈片狀,而不墜落(也叫“掛旗”),膠液濃縮至無水蒸汽逸出為度。但各種膠劑濃縮程度不同。如鹿角膠應防止“過老”,否則成品色澤不夠光亮,易碎裂;而龜板膠濃縮稠度應大於驢皮膠、鹿角膠、虎骨膠等,否則不易凝成膠塊。因此,濃縮程度要適當,水分過多,成品在乾燥過程中常出現四面高、中間低的塌頂現象。膠汁煉成後可加入油類,並強力攪拌使其分散均勻,以免出現小油泡。

凝膠與切膠

膠劑熬成後,趁熱傾入已塗有油的凝膠盤內使其膠凝,即將膠汁凝固成塊狀。膠凝前將膠盤洗淨,揩乾,塗少量麻油,傾入熱膠汁後置於8~120C的室中,約經12~24h,即可凝成膠塊。膠汁凝固後即可切成小片狀,稱為“開片”。手工操作時要求刀口平,一刀切成,以防出現重複刀口痕跡。大生產時可用機器切膠。

乾燥和包裝

膠片切成後,置於有乾燥防塵設備的晾膠室內,放在膠床上,也可用竹簾分層置於乾燥室內,使其在微風陰涼的條件下乾燥。一般每48h或3~5d將膠片翻動一次,使兩面水分均勻散發,以免成品發生彎曲現象。數日之後,待膠面乾燥至一定程度,便裝入木箱內,密閉悶之,使膠片內部分水分向外擴散,稱為“悶膠”,也有稱之為“伏膠”的。約2~3d後,將膠片取出並用布拭去表面水分,然後再放入竹簾上晾之。數日之後,又將膠片置於木箱中密閉2~3d,如此反覆操作2~3次,即可達到乾燥的目的。也可用紙包好置於石灰乾燥箱中乾燥,這樣可以適當縮短乾燥時間。另外,也可用烘房設備通風乾燥的。
膠片充分乾燥後,用微濕毛巾拭其表面,使之光澤,用硃砂或金箔印上品名,裝盒。膠劑應貯存於密閉容器,置於陰涼乾燥處,防止受潮、受熱、發霉、軟化、粘結及變質等;但也不可過分乾燥,以免膠片碎裂。

膠劑的質量要求與檢查

膠劑的質量要求

膠劑應為色澤均勻、無異常臭味的半透明固體。總灰分、重金屬、砷鹽應符合有關規定。
膠劑含水分不得超過15%。

膠劑的質量檢查

(1)水分
取供試品1g置扁形稱量瓶中,精密稱定,加水1ml,置水浴上加熱使溶解後再乾燥,使厚度不超過2mm,按照2010版藥典(一部)附錄IX H水分測定法測定。
(2)微生物限度
按照2010版藥典(一部)附錄 微生物限度檢查法檢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