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腹䵍
- 所處時代:戰國時期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 主要成就:墨家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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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腹䵍,戰國時人,墨家巨子。其子殺人,秦惠王“已令吏弗誅”。但他堅持“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的原則,仍處子死刑,“忍所私以行大義”。
歷史事件
主詞條:
腹䵍大義滅親
墨者有巨子腹䵍,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勿誅矣。先生之以此聽寡人也。”腹䵍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䵍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
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鉅子可謂公矣。 ——選自呂不韋《呂氏春秋·去私》
翻譯
墨家有個很有名望的人叫腹䵍,住在秦國,他的兒子殺了人。秦惠王說:“先生的年歲大了,也沒有別的兒子,我已經命令官吏不殺他了。先生在這件事情上就聽我的吧。”腹䵍回答說:“墨家的法規規定:‘殺人的人要處死,傷害人的人要受刑。’這是用來禁絕殺人傷人。禁絕殺人傷人的人,是天下的大義。君王即使因此讓官吏不殺他,我不能不施行墨家的法令。”腹䵍沒有答應秦惠王,就殺掉了自己的兒子。
子女,是人們所偏愛的;忍心割捨自己所偏愛的(子女)而去推行大義,腹䵍可稱得上大公無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