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死亡

死亡是一種自然現象,即生物失去生命,它是一切生命有機體發展的必然歸宿。隨著醫學科技的發展,患者的心跳、呼吸、血壓等生命體徵都可以通過一系列藥物和先進設備加以逆轉或長期維持。而腦死亡是全腦功能包括腦幹功能不可逆終止。人體的呼吸中樞位於腦幹,如果腦幹發生結構性破壞,會直接導致呼吸功能停止,無論採取何種醫療手段都無法挽救患者生命。因此,與心臟死亡相比,腦死亡顯得更為科學,標準更加可靠、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腦死亡
  • 外文名:Death of brain 
  • 診斷:腦電圖,顱都卜勒,體感誘發電位
判斷標準,臨床意義,鑑別,

判斷標準

1.國際判斷標準
1968年哈佛大學醫學院特設委員會重新對腦死亡概念進行解釋,制定了人類首個腦死亡判定標準: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②無自發呼吸;③腦幹反射消失;④腦電活動消失(電靜息)。凡符合以上標準,並在24~72小時內重複測試,結果無變化,即可宣告死亡。
2.我國判斷標準
腦死亡的臨床診斷依據包括:深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腦幹反射消失。必須同時、全部具備上述3項條件,而且需明確昏迷原因,排除各種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臨床意義

1.更科學地判定人的死亡
腦是人的思維載體,腦死亡後作為人的本質特徵的意識和自我意識已經喪失,有意義的生命個體就不復存在了。因此在判定死亡上腦死亡更符合生命所處狀態。
2.有利於器官移植
供體來源困難是當前困惑器官移植工作的主要原因。腦死亡的器官是最佳器官移植供體,因為移植的器官必須在有血供時從供體上取出,因此,在腦死亡後心跳未停止之前,有血壓的情況下摘取移植器官是最理想的,成活率高。器官移植的發展在極大程度上要依賴於腦死亡患者提供器官。
3.減輕社會、家庭的負擔
據粗略統計,ICU(重症監護病房)患者的費用是普通患者的4倍,而在ICU,搶救無效死亡的患者費用又是搶救成活患者的2倍。這種腦死亡後毫無意義的搶救及安慰式的救治,會給家庭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也會造成大量的醫療資源浪費。因此,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來搶救一個腦死亡患者是不值得的。

鑑別

腦死亡有別於“植物人”。“植物人”腦幹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於大腦皮層受到嚴重損害或處於突然抑制狀態,患者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腦幹反應;而腦死亡是無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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