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外傷

脊髓外傷

體徵和診斷,預後,治療,護理,

體徵和診斷

急性的脊髓橫貫性損害立即引起受損水平以下鬆弛性癱以及所有感覺功能與反射活動(包括自主神經功能活動)的喪失(即所謂脊髓休克).在數小時或數天之內,鬆弛性癱瘓逐步轉為強直性截癱,這是由於下行抑制消除故而正常肌腱牽伸反射出現亢進.以後,如果腰骶段脊髓功能完整無損,可出現屈肌痙攣,而深腱反射與自主神經反射也有恢復.
脊髓的不完全性損害引起部分性運動與感覺功能的喪失.隨意運動出現障礙.感覺障礙的具體表現根據受損的傳導束而定:如後柱受損可引起位置覺,振動覺以及輕觸覺的喪失;如脊髓丘腦束受損,則出現痛覺,溫度覺以及往往還有輕觸覺或重觸覺的喪失.脊髓半橫斷性損害引起同側下肢的強直性癱瘓伴深感覺的喪失,以及對側下肢的痛覺與溫度覺喪失(Brown-Sequard綜合徵).脊髓損害的水平可以根據臨床線索來判定.

預後

脊髓內完全斷裂或變性的神經組織是不可能恢復的,因此,至少依目前的觀點,所造成的功能損害通常是永久性的.不過,動物實驗研究提示受到挫傷或切斷的神經有可能再生.受壓的神經組織往往能恢復功能.如果在外傷後第一周內就有個別動作或感覺恢復則預示將有滿意的恢復;持續6個月以上的功能障礙很可能會成為永久性.
因為馬尾的病變很少是完全性的,因此運動或感覺功能的喪失多為部分性.不過,如果控制大,小便功能,男性陰莖勃起與女性性感反應(都與圓錐有關)的反射弧受到破壞,則連反射性排尿功能也無法建立.腰椎或骶椎的外傷可損害馬尾,可能引起永久性的陽痿以及膀胱和/或肛門括約肌的失控,如同較高水平永久性脊髓損傷造成的後果一樣.

治療

為了保護脊髓不受到進一步的損害,對懷疑有脊柱損傷(特別是頸椎損傷)的傷員,在搬動和處理上必須極為小心.除非損害的範圍已經明確,所有的脊柱損傷都應被看作存在不穩定現象.如果椎間盤有脫出,韌帶有破裂,或脊椎有骨折,則脊椎的屈曲或伸直可造成脊髓的挫傷或橫斷傷.在搬運傷員過程中,若處理不當損傷脊髓可激發四肢癱或死亡.在搬動可能有脊柱損傷的傷員時,要將其全身整體一起搬動,運送時要安放在堅實,平坦的木板或門板上,通過適當的墊襯使其姿勢保持穩定而不產生過度的壓迫.通過牽引使脊柱保持適當(解部學上屬於中性)的弧度至為重要.應使用堅硬的頸托來固定頸椎.胸椎或腰椎損傷的傷員在運送時可採取俯臥位或仰臥位;頸段脊髓受傷可能誘發呼吸困難的傷員在運送時應採取仰臥位,注意保持呼吸道通暢以及胸部不受到任何約束.在脊髓受傷後8小時之內開始套用大劑量腎上腺皮質激素可顯著改善病情.推薦套用甲基強的松龍30mg/kg,靜脈滴注1小時,繼續以每小時5.4mg/kg的劑量連續滴注23小時.
在脊柱穩定的損傷病例中,治療包括休息,鎮痛劑和肌肉鬆弛劑直至腫脹與局部疼痛消退.如可能,最好將病人轉診至經過註冊的創傷中心.對不穩定的脊柱損傷,應通過牽引予以固定直至骨與軟組織癒合以保障椎體適當的對位;偶爾需要作融合與內固定手術.手術減壓對完全性病變是否有用尚存疑問;不全神經障礙的病例偶爾在手術減弱後得益.

護理

護理包括預防尿路感染,肺部感染或褥瘡-例如每2小時為病人改變體位(需要時可套用Stryker支架).活動鍛鍊與康復的措施應儘可能及早開始.
對脊髓損傷病人的精神情緒護理的目標是幫助病人戰勝人格的變化與喪失對身體的控制後幾乎不可避免的嚴重的抑鬱症.一旦病人的情緒穩定下來,應將他們轉診至康復中心,因為康復中心的工作人員在處理脊髓損傷與損傷帶來的社會,經濟和就業等問題上都比較有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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