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靈璧縣向陽鄉新湖村黨支部原書記胡業林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5年,胡業林任新湖村黨支部書記,新湖村在沒有召開民主評議會的情況下為一戶低保戶申請並享受2萬元危房改造重建補助資金,但該低保戶未實施重建,僅對房屋進行修繕加固。同時,胡業林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2月,胡業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