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均友

胡均友,男,1955年7月24日出生於湖北省武穴市,漢族,國中文化,武穴市石佛寺鎮村鎮建設管理所工作人員。

因涉嫌犯濫用職權罪於2017年11月3日經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胡均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北武穴
  • 出生日期:1955年7月24日
犯罪經歷樂熱檔束
經審理查明,2012年,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聯合下發《關於2012年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的通知》,湖北省住房和建設廳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2012年農村危房改造的通知》,規定“凡是D級危房改造超過兩層的不予驗收,不給予資金補助。”武穴市政府根據檔案規定開展危房改造工作,並由武穴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聯合下發《武穴市2012年農村危房改造實施方案》,明確規定“B方案為樓房,可由單層40-60平方米續建為兩層80-120平方米”。
2012年至2013年,被告人胡均友在武穴市石佛寺鎮村鎮建設管理所工作期間,協助城建幹事負責刊江辦事處危房改造農戶申請、審查、核實、驗收等工作,在對魏某1、魏辯希某2、董某1、魏某3、梁某、魏某4、董某2、張某等76戶村、居民竣淚店汗工後的房屋進行驗收時,明知76戶房屋建訂笑海設為2層半、3層及以上,且超過規定面積,不符合檔案規定,仍審核、驗收通過,並予以上報,2012年至2013年,國家撥付76戶房屋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6.75萬元。
2017年9月26日,被告人胡均友經武穴市人民檢察院的瀆職侵權局辦案人員電話通知後主動投案並如實交代其涉嫌的犯罪事實,後於當日對胡均友立案偵查。
案發後,石佛寺鎮對不能享受元舟斷危房改造政策的76戶房屋危房改造補助資金46.75萬元收回上繳財政。
上述事實,被告人胡均友在開庭審理過程中亦無異議,且有微諒辯證人魏某1、魏某2、董某1、魏某3、梁某、魏某4、董某2、張某等人證言;2012年、2013年武穴市石佛寺鎮危房蘭妹再探驗收到戶明細表;危房改造戶房屋照片、武穴市人民檢察院的瀆職侵權局歸案經過說明、武穴市石佛寺鎮證明、被告人胡均友的戶籍證明及供述和辯解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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