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縣審計局是肥西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審計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政府和合肥市審計局的領導下,負責全行政區域內的審計工作,履行法律、法規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西縣審計局
- 機構隸屬:肥西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審計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負責對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二)在縣長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下,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三)負責對國有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四)負責對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五)負責對國有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
(六)負責對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七)負責對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八)負責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地區、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十)負責對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事項,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審計監督。
(十一)負責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地方、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十二)負責辦理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縣政府交辦的審計事項。
(十三)領導全縣審計業務工作開展。
內設機構
縣審計局共設有辦公室(法規科)、財政金融審計科、農業資源與環保審計科、行政事業科、 社會保障科、 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經濟責任審計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地理位置
肥西縣審計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