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總體方案;編制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肥西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 性質:國有
- 地區:肥西縣
- 職能:社會保障
主要職責
經過上述職能調整,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基本標準;建立勞動保障法規體系的執法體系,代表國家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監督檢查職權;受理勞動保障的投訴和舉報,參與查處重大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的案件;指導和督促企業制訂和完善企業內部勞動規章;參與評定縣級綜合性獎勵工作。
(三)綜合管理我縣城鄉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和就業工作,編制勞動力市場發展規劃,組織再就業工程的實施;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規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和管理辦法;制定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方案和措施並指導實施;負責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依據有關規定負責境外公民來肥西就業和介紹我縣人員出境就業管理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培訓方針、政策,依據國家頒布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建立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制定職業技能鑑定的具體辦法;制定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縣就業培訓中心、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模和管理規則;依法審批和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技能培訓學校;建立和推行勞動預備制度;指導就業培訓中心等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的師資隊伍建設。
(五)制定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規則和配套措施;推進勞動契約管理規範化;綜合管理全縣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監察工作;受理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和處理社會保險行政爭議;參與處理勞動關係方面有重大影響的民眾性突發事件;加強對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預防、報告和處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及從事特殊工種職工的勞動保護政策,並監督執行。
(七)貫徹執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資標準;巨觀調控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水平。
(八)貫徹執行養老、失業、醫療、工作、生育社會保險的法規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研究擬定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辦法、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制定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辦法;對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提出審核意見;制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管理規則和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十)制定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的辦法和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標準;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補充保險業務的資格。
(十一)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資格審查和年度審核工作;研究擬定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配套的議案和措施及管理辦法;監督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等政策的實施。
(十二)承擔全到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