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式合營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者共同投資、合資入股,共同開辦企業的一種經營方式。股權式合營企業是一個經濟實體,具有法人地位。其特點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營雙方可以用現金、實物、工業產權(包括專利權、新設計權、圖案權、商標權),場地使用權為投資股份,並按股份分配收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股權式合營
- 外文名:Equity joint venture
- 別稱:合資經營
- 特點:共同投資,共同管理,共負盈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修正本)》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了擴大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允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合營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合營者)共同舉辦合營企業。中國政府依法保護外國合營者按照經中國政府批准的協定、契約、章程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應分得的利潤和其它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