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毅(江西省宜春市宜豐縣城管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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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毅,男,漢族,1973年5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職大學學歷,1992年9月參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江西省宜春市宜豐縣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3年2月,肖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肖毅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南昌
  • 出生日期:1973年5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 原工作單位:江西省宜春市宜豐縣城管局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年9月至2004年2月,宜豐縣城建局工作;
2004年2月至2008年12月,宜豐縣橋西鄉鄉長助理;
2008年12月至2010年5月,宜豐縣建設局黨組成員;
2010年5月至2019年3月,宜豐縣城鄉規劃建設局黨組成員;
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宜豐縣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物管中心主任;
2021年12月,宜豐縣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12月,宜豐縣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肖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宜豐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2月,經中共宜豐縣委批准,宜豐縣紀委縣監委對宜豐縣城管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肖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肖毅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違規套取公款用於年節走訪、公務接待,熱衷於吃喝玩樂,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管“招標”吃“招標”,管“市場”吃“市場”;長期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長期與商人勾肩搭背,主動尋求被“圍獵”;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接招標代理、監理及工程項目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賄賂。
肖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數額巨大,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止、不知畏,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宜豐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宜豐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肖毅開除黨籍處分;由宜豐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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