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蓯蓉產品標準

《肉蓯蓉產品標準》是2019年06月13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肉蓯蓉產品標準
  • 標準編號:T/TFHT C018—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06月13日
  • 發布日期:2019年06月13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內蒙古巴彥綠業實業有限公司,巴彥淖爾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內蒙古王爺地蓯蓉生物有限公司。

起草單位

內蒙古巴彥綠業實業有限公司,巴彥淖爾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內蒙古王爺地蓯蓉生物有限公司。

主要內容

5 檢驗方法
5.1 水分
測定法取供試品2?5g,平鋪於乾燥至恆重的扁形稱量瓶中,厚度不超過 5mm,疏鬆供試品不超過 10mm, 精密稱定,開啟瓶蓋在100?105°C乾燥5小時,將瓶蓋蓋好 ,移置乾燥器中,放冷30分鐘,精密 稱定,再在上述溫度乾燥 1小時,放冷,稱重,至連續兩次稱重的差異不超過5mg為止。根據減失的重量,計算供試品中含水量(%)。
5.2 總灰分
測定用的供試品須粉碎嗎,使能通過二號篩,混合均勻後,取供試品2?3g,置熾灼至恆重的坩堝中 ,稱定重量(準確至O .Olg ),緩緩熾熱,注意避免燃燒,至完全炭化時,逐漸升高溫度至500?600℃,使完全灰化並至恆重 。
根據殘渣重量,計算供試品中總灰分的含量(% )。
如供試品不易灰化,可將坩堝放冷,加熱水或10%硝酸銨溶液2mL,使殘渣濕潤,然後置水浴上蒸乾,殘渣照前法熾灼,至坩堝內容物完全灰化。
5.3 浸出物
取供試品約4g,精密稱定,置250?300mL的錐形瓶中,精密加水100mL,密塞,冷浸,前6小時內時時振搖,再靜置18小時,用乾燥濾器迅速濾過,精密量取續濾液20mL,置已乾燥至恆重的蒸發皿中,在水浴上蒸乾後,於105℃:乾燥 3小時,置乾燥器中冷卻30分鐘,迅速精密稱定重量。除另有規定外,以乾燥品計算供試品中水溶性浸,出物的含量(% )。用稀乙醇作溶劑。
5.4 含量測定
色譜條件與系統適用性試驗:十八烷基矽烷鍵合矽膠為填充劑;以甲醇為流動相A,以0.1%甲酸溶液為流動相B,按下表中的規定進行梯度洗脫;檢測波長為330nm。理論板數按松果菊苷峰計算應不低於3000。
時間(分鐘) 流動相A(%) 流動相B(%)
0-17 26.5 73.5
17-20 26.5→29.5 73.5→70.5
20-27 29.5 70.5
對照品溶液的製備:果菊苷對照品、毛蕊花糖苷對照品適量,精密稱定,加50%甲醇製成每1ml各含0.2mg的混合溶液,即得。
供試品溶液的製備:取本品粉末(過四號篩)約1g,精密稱定,置100ml棕色量瓶中,精密加入50%甲醇50ml,密塞,搖勻,稱定重量,浸泡30分鐘,超聲處理40分鐘(功率250W,頻率35kHz),放冷,再稱定重量,加50%甲醇補足減失的重量,搖勻,靜置,取上清液,濾過,取續濾液,即得。
測定法:分別精密吸取對照品溶液與供試品溶液各10μL注入液相色譜儀,測定,即得。
本品按乾燥品計算。
6 檢驗規則
6.1 檢驗組批和抽樣
取樣法是指選取供檢定用藥材樣品的方法。取樣的代表性直接影響到檢定結果的正確性。因此,必須重視取樣的各個環節。
取樣前,應注意品名、產地、規格等級及包件式樣是否一致,檢查包裝的完整性、清潔程度及有無水跡、霉變或者其他污染情況,詳細記錄。凡有異常情況的包件,應單獨檢驗。
同一班次或同批原料生產的同一品種,為一個檢驗批,從每批產品不同部位隨機抽取6袋,分別做感官、理化指標、衛生指標檢驗,留樣。
6.2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包括感官各項指標。
6.3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5.1-5.4條款中的所有項日指標,正常情況下每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進行型式檢驗:
(a)工藝或原材料發生重大改變時;
(b)產品投產鑑定前;
(c)產品停產6個月以上再生產時;
(d)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檢驗,檢疫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要求時。
6.4 判定原則
檢驗結果全部項目符合本標準規定時,判該批產品為合格品。
7 包裝、貯存、運輸、保質期
7.1 包裝
包裝材料應清潔、乾燥、無毒、無異味,符合相應的藥品包裝標籤和說明書管理規定和想要的國家衛生要求。
7.2 貯存
置通風乾燥處,防蛀。
7.3 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乾燥、無異味、有篷蓋。運輸中應輕裝、輕卸、防雨、防曬。
7.4 保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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