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與肉製品氣調包裝第 3 部分:操作規範》是2020年8月1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肉與肉製品氣調包裝第 3 部分:操作規範
- 外文名:Modified atmosphere packaging for meat and processed meat Part 3:Operation specification
- 標椎編號:T/CMATB 6002.3—2020
- 國民經濟分類:A019 其他農業
- 發布日期:2020年08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10月0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檔案規定了肉與肉製品氣調包裝操作規範的相關術語和定義、選址及廠區環境、廠房和設施、 原料、添加劑及相關產品要求、衛生管理和風險控制、包裝操作要求、標誌、標識、運輸及貯存等。 本檔案適用於肉與肉製品氣調包裝。
起草單位
湖北周黑鴨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絕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希悅爾(中國)有 限公司、江陰升輝包裝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佑天元包裝機械製造有限公司、江蘇大江智慧型裝備有限公司、 寧波霖華塑膠有限公司、南通環球塑膠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二商大紅門肉類食品有限公司、科爾沁牛業 股份有限公司、泰華施清潔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安姆科包裝(上海)有限公司、可樂麗國際貿易(上 海)有限公司、蘇州市和好塑業有限公司、羅迪波爾設備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徐、江浩、李海鵬、俞吉良、陳曉文、李小俊、叢林虎、楊偉、閔成軍、韓 明山、葉紹平、張雪蓮、雷烜、祁麗芳。
主要技術
1.材料準備
包裝材料拆除最外層包裝後應放置於包材暫存間(櫃),包裝車間人員使用消毒拖車或其它 用具轉運包裝材料,包裝材料領入包裝車間後方可拆除內層包裝。
包裝材料領用前應現場檢查其內層包裝是否完整、是否有明顯質量缺陷,均無異常後方可領 用。包裝材料的領用需記錄存檔。
包裝車間人員使用消毒拖車或其它專用工具轉移待包裝產品,待包裝產品應堆碼在包裝車間 特定區域的專用托盤上,並與落地待包裝產品、報廢產品等區分放置。
待包裝產品在轉運、存放期間,直至開始包裝前,應保證其盛放容器(箱、袋等)加蓋或扎 口。盛放容器(箱、袋等)每次使用過後應清洗消毒或更換。
2. 設備調試
包裝設備開機前,應清除設備附近異物。
檢查設備供氣管路氣密性是否良好,檢查水、電供應是否正常,各種儀表顯示是否正常。
包裝設備開機後,應根據氣體填充指導標準調整設備充氣時間、充氣壓力等參數設定。根據 封口檢測指導標準調整封口壓力、封口時間、封口溫度等參數設定。
包裝設備開機後應以無明顯形變、無異色、無異味為標準,對首個包裝周期生產的包裝件進 行外觀目視檢查,使用氣體成分檢測設備驗證包裝件內填充氣體濃度,均合格後方可正式生產。此 檢查項目在正式生產後每小時重複一次。
帶有印刷圖案的包裝材料應保證包裝件之間圖案位置水平和垂直偏差不應超過8 mm。
3. 氣體填充
包裝件內氣體填充類型、氣體混合比例等根據待包裝產品類型設立指導標準。
包裝件根據待包裝產品類型及其生產產地、運輸區域、銷售區域的實際大氣壓力規定填充氣 壓。
包裝件內填充氣體各組分實際濃度與此產品設計氣體濃度之差均不應超過±1%(體積比)。
4. 封口
包裝設備的封口溫度、封口時間、封口壓力等參數應根據待包裝產品、包裝設備及包裝材料 設立指導標準。
包裝時,應避免待包裝產品對包裝材料封口區域造成污染。
無泄漏。封口熱合區域均勻連續,封口寬度不小於2 mm。
5. 包裝後清潔
每班次生產完畢,應將包裝材料的邊角料等廢棄物清理出車間,並對廢棄物存放設施進行清 洗、消毒。
包裝生產完畢後,包裝設備上剩餘包裝材料應妥善處置存放,24h內無使用計畫的包裝材料應 密封后存放至包材暫存間(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