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位於黑龍江省大慶市肇州縣肇州鎮民主,肇州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已開通微博。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發展迅速,該局積極回響號召,堅持以民為主,大力促進經濟發展,振興市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肇州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 地區:肇州縣
- 職能1: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
- 職能2: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機構設定,機構職能,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與紀檢監察室合署辦公)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和事務;起草綜合性檔案和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機關文秘、檔案、保密、信訪、外事、信息、調研、保衛、財務、後勤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編制全縣系統經費收支預算、決算;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和綜合統計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紀檢、監察、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工、青、婦等工作;負責代碼的賦碼辦證及代碼信息的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審批項目受理、發放。管理全縣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資格考評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2、質量股
負責全縣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國家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和措施;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實施國家質量方面的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處理重大質量事故,並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協助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認證工作;依法統一管理和協調全縣各行業、專業對產品質量實施的檢查;管理質量仲裁檢驗、鑑定工作;對法定質檢機構(包括授權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受理產品質量投訴;對各類相關的中介機構實施監督指導; 負責食品生產加工企業的監督管理和食品質量的監測;負責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食品質量認證認可的監督管理工作。
3、計量管理股
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組織執行國家、地方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全縣量值傳遞和溯源,實施強制計量檢定;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管理,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計量檢測體系工作。
4、標準化股
負責標準管理、監督工作;管理企業標準備案和企業執行標準的登記發證工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標準化、農業標準化以及新產品、引進技術和設備的標準化審查工作;管理全縣的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5、鍋容管特股
組織實施有關法律、法規並監督檢查;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大型設備及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大型遊藝機、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並對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實施安全監察;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調查處理設備的重大事故,負責處理設備的一般事故。
6、政策法規宣教股
宣傳貫徹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與制訂本系統規範性檔案;承擔局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宣傳工作和案件審理工作。
7、稽查隊
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受理質量技術監督案件的舉報;協助和參與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跨部門、跨地區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處;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轉辦的案件。
直 屬 單 位
1、肇州縣計量檢定測試所
肇州縣質量技術監督檢測所工作職責:
(1)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質量傳遞,執行強制檢定、仲裁檢定、定量包裝產品監督抽樣檢驗,計量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為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技術保證。已開展了壓力表、燃油加油機、天平、血壓計、衡器等計量器具檢定項目及其他校準工作。
(2)為社會提供中介服務、計量公證服務。
2、肇州縣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工作職責:
( 1)加強對地產品的日常監督檢查,負責編制年度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委託檢驗、仲裁檢驗和上級安排的其他檢驗工作。
(2)負責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檢驗工作。
(3)協助質量股組織生產企業質量管理和質量檢驗人員的培訓學習工作。
(4)負責向分管領導報送年度檢驗設備的添置、維修計畫和化驗藥品、低值易耗品的購買計畫。積極做好檢驗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5)協助配合做好稽查分局在查處質量、標準案件方面的有關工作。
(6)每季度向分管領導報送一次地產品質量狀況的分析材料。
(7)協助質量股做好企業辦證工作。
(8)負責其他對口業務及臨時交辦的工作。
3、肇州縣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
肇州縣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工作職責:
(1)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法規,督促有關單位貫徹執行。
(2)對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鍋爐、壓力容器的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規程的行為時,有權通知該單位予以糾正。
(3)檢查鍋爐、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發現不安全因素,可以發出《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意見通知書》,要求使用單位限期解決,逾期不解決或有發生事故的危險時,有權通知該設備停止運行。
(4)有權參加或進行鍋爐、壓力容器的事故調查,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4、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
建築工程質量檢測中心主要任務是:
1、接受委託,承擔本市(地區)、縣建築工程和建築構件、製品以及建築現場所用材料質量的檢測工作;
2、參加本市(地區)、縣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和仲裁檢測工作;
3、參與本地區建築新結構、新技術、新產品的科技成果鑑定;
檢測許可權和責任:
1、檢測機構有權對本地區正在施工的建築工程所用的建築材料、混凝土、砂漿和建築構件等進行隨機抽樣檢測,向本地建築工程質量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部門提出抽檢報告和建議。
2、檢測機構受同級的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標準化管理部門的委託,有許可權對本縣的建築構件、製品進行抽樣檢測。
3、對違反技術標準失去質量控制的產品,檢測單位有權提請主管部門停止其生產,不合格的不得出廠,已出廠的不得使用。
機構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有關標準化、計量、質量監督管理和安全監察的法律、法規,進行行政執法工作。
(二)制定和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和專業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三)管理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監督檢查,負責對生產企業實施產品質量監控和強制檢驗;管理產品質量仲裁檢驗、鑑定;組織依法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等法律、法規行為,打擊。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
(四)管理和指導全縣質量工作;組織貫徹實施《質量振興綱要》,組織擬訂提高本縣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參與上級主管部門對重大產品質量事故和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認證和質量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依法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標準登記工作,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的標準化工作,推行農業標準化工作;管理全縣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六)負責全縣計量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量值傳遞和溯源;推行工業計量現代化;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七)依法對質量檢驗機構授權和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監督管理。
(八)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九)負責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防偽技術產品工作。
(十)管理局直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管理本縣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培訓和信息等工作。
(十一)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所在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