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外語考試,即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全名是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是根據評審條件應達到外語水平的要求,通過筆試的形式對專業技術人員掌握基本外語語彙情況進行檢驗,考試成績是衡量專業技術人員水平的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稱外語考試
- 全稱: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考試
- 類別:職稱等級考試
- 考試形式:筆試
考試劃分
報考對象
考試語種
報考類別
免考規定
- 享受國務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貼人員以及國家和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
- 獲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及以上相當獎勵的主要完成者;
- 從海外、省外引進的急需專業技術人才;
- 長期在野外艱苦崗位上工作以及在縣城以外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 因公援外、支邊等期限未滿人員;
- 取得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BFT)相應級別合格證書者;
- 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以及外語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者;
-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者;
- 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者;
- 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者。
命題原則
題型分析
評價目標
辭彙量
語法知識
閱讀理解能力
等級 職稱 系列 | A級 | B級 | C級 |
高等學校教師 | 教授、副教授 | 講師 | |
自然科學研究 | 研究員、副研究員 | 助理研究員 | |
社會科學研究 | 研究員、副研究員 | 助理研究員 | |
衛生技術 | 主任醫師(藥、技)、副主任醫師(藥、技)、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 | 1、主治醫師(藥、技)、主管護師; 2、縣以下所屬單位人員:主任(副主任)醫師(藥、技)、主任護師、副主任護師 | 縣及以下所屬單位人員:主治醫師(藥、技)、主管護師 |
工程技術 | 高級工程師 | 1、工程師; 2、縣以下所屬單位人員:高級工程師 | 縣以下所屬單位人員:工程師 |
農業技術 | 高級農藝師(畜牧、獸醫) | 1、農藝師(畜牧、獸醫)、2、縣以下所屬單位人員:高級農藝師(畜牧、獸醫) | 縣以下所屬單位人員:農藝師(畜牧、獸醫) |
國際商務 | 高級國際商務師 | 國際商務師 | |
會計專業 | 高級會計師、高級審計師 | 會計師、審計師 | |
統計專業 | 高級統計師 | 統計師 | |
經濟專業 | 高級經濟師 | 經濟師 | |
中專學校教師 | 高級講師 | 講師 | |
技工學校教師 | 高級講師(高級指導教師) | 講師 | |
實驗人員 | 高級實驗師 | 實驗師 | |
新聞專業 | 高級記者 | 主任記者 | 記者 |
出版專業 | 編審 | 副編審 | 編輯(技術編輯)、一級校對 |
圖書資料專業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文物博物專業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檔案專業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工藝美術專業 | 高級工藝美術師 | 美術師 | |
體育教練 | 高級教練 | 教練 | |
播音專業 | 播音指導 | 主任播音員 | 一級播音員 |
翻譯專業 | 譯審(限第二外語) | 副譯審(限第二外語) | 翻譯(限第二外語) |
藝術專業 | 一級演員(西洋唱法)、一級美術師 | 二級演員(西洋唱法)、二級美術師 | |
律師 | 一級律師 | 二級律師 | 三級律師 |
公證 | 一級公證 | 二級公證 | 三級公證 |
飛行 | 一級飛行員、一級領航員、一級通訊員、一級飛行機械員 | 二級飛行員、二級領航員、二級通訊員、二級飛行機械員 | |
船舶 | 高級船長、高級輪機長、 高級電機員、高級報務員 | 船長、大副、輪機長、大管輪、通用電機員、一等電機員、通用報務員、一等報務員 | |
海關 | 高級關務監督 | 關務監督 |
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報考級別類別參照表 | |||||
序號 | 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系列(專業) | 外 語 級 別 | 英語類別 | ||
A | B | C | |||
1 | 高等學校教師 | 教授、副教授 | 講師;外語教師申報教授、副教授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外語教師申報講師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綜合類,或根據所從事專業對口報考理工、衛生類別。 |
2 | 自然科學研究 | 研究員、副研究員 | 助理研究員 | 從事理工、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應分別選擇理工、衛生類別;從事其他專業技術工作的,應選擇綜合類別。 | |
3 | 社會科學研究 | 研究員、副研究員 | 助理研究員 | 綜合類 | |
4 | 衛生技術、計畫生育技術 | 主任醫(藥、護、技)師、副主任醫(藥、護、技)師 | 縣(含不設區的市,不含區)及鄉鎮所屬單位的衛生技術人員申報副主任醫(藥、護、技)師;其他單位的衛生技術人員申報主治(管)醫(藥、護、技)師。 | 在縣市及鄉鎮所屬單位的衛生技術人員申報主治(管)醫(藥、技、護)師。 | 衛生類 |
5 | 藥品技術 | 主任藥(中藥、中藥技)師、副主任藥(中藥、中藥技)師;高級工程師 | 縣(含不設區的市,不含區)及鄉鎮所屬單位的藥品技術人員申報副主任藥(中藥、中藥技)師、高級工程師;其他單位的藥品技術人員申報主管藥(中藥、中藥技)師、工程師。 | 在縣市及鄉鎮所屬單位的藥品技術人員申報主管藥(中藥、中藥技)師、工程師。 | 從事藥品檢驗專業技術工作的,應選擇衛生類別;從事其他類藥品技術工作的,應選擇理工類別。 |
6 | 法醫 | 主任法醫師、副主任法醫師 | 主檢法醫師 | 衛生類 | |
7 | 工程技術(高校工程、廣播電視工程、質量專業、建設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地質勘查工程、環境保護工程、林業工程、冶金工程、黃金工程、水產工程、機械工程、紡織工程、化工工程、輕工工程、煤炭工程、民航工程、地震工程、氣象工程) | 工程技術套用研究員、高級工程師 | 縣(含不設區的市,不含區)及鄉鎮所屬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工程師;其他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申報工程師。 | 在縣市及鄉鎮所屬單位的工程技術人員申報工程師。 | 理工類 |
8 | 黨校教師 | 教授、副教授 | 縣(市、區)委黨校申報高級講師;設區的市委以上黨校申報講師;外語教師申報教授、副教授、高級講師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縣(市、區)委黨校申報講師;外語教師申報講師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綜合類,或根據所從事專業對口報考理工類別。 |
9 | 中等專業學校教師 | 高級講師;外語教師申報高級講師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講師;外語教師申報講師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綜合類,或根據所從事專業對口報考理工、衛生類別。 | |
10 | 技工學校教師 | 高級講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外語教師申報高級講師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外語教師申報講師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綜合類,或根據所從事專業對口報考理工、衛生類別。 | |
11 | 實驗技術 | 高級實驗師 | 實驗師 | 從事理工、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應分別選擇理工、衛生類別應試;從事其他專業技術工作的,應選擇綜合類別。 | |
12 | 翻譯 | 翻譯人員申報譯審、副譯審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翻譯人員申報翻譯參加第二外語考試者。 | 綜合類 | |
13 | 農業 | 農業技術推廣研究員 | 高級農藝師、高級畜牧師、高級獸醫師、高級農業經濟師 | 農藝師、畜牧師、獸醫師 | 從事理工類專業技術工作的,應別選擇理工類別;從事其他專業技術工作的,應選擇綜合類別。 |
14 | 經濟 | 高級經濟師 | 綜合類 | ||
15 | 會計 | 高級會計師 | 綜合類 | ||
16 | 審計 | 高級審計師 | 綜合類 | ||
17 | 統計 | 高級統計師 | 綜合類 | ||
18 | 體育教練員 | 國家級教練 | 高級教練員 | 教練 | 綜合類 |
19 | 檔案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綜合類 |
20 | 圖書資料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綜合類 |
21 | 文物博物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綜合類 |
22 | 民眾文化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綜合類 |
23 | 藝術 | 一級演員(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員) | 二級演員(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員) | 三級演員(西洋唱法的歌唱演員) | 綜合類 |
24 | 美術 | 一級美術師 | 二級美術師 | 三級美術師 | 綜合類 |
25 | 新聞 | 高級編輯、高級記者 | 主任編輯、主任記者 | 記者、編輯 | 綜合類 |
26 | 出版 | 編審 | 副編審 | 綜合類 | |
27 | 播音 | 播音指導 | 主任播音員 | 一級播音員 | 綜合類 |
28 | 工藝美術 | 高級工藝美術師 | 工藝美術師 | 綜合類 | |
29 | 律師 | 一級律師 | 二級律師 | 三級律師 | 綜合類 |
30 | 公證員 | 一級公證員 | 二級公證員 | 三級公證員 | 綜合類 |
成績查詢
各省成績證書的有效期,具體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成績長期有效的,包括北京,重慶,內蒙,安徽,遼寧(以國家線為準),湖南,廣東(以國家線為準),四川,雲南。
第二類是通過國家線的,成績長期有效;只過省線的按本省規定。
包括天津、江西、山東、河南、湖北、貴州(以上各省都是過省線者成績當年有效),河北(過省線成績當年有效,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作為參考範圍的,外語(古漢語)考試成績三年內(從考試當年算起)有效,逾期自然失效,黑龍江(過省線成績兩年有效),山西(對參加全國職稱英語考試成績未達到全國通用標準和需參加醫古文、古漢語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我省將繼續組織好補充考試,合格成績的有效期至補考次年年底)職稱英語考試。
第三類是成績有效期比較特殊的。
上海(合格線以國家線為準。過線者A級證書有效期4年,B、C級證書有效期3年);
陝西(過國家線的,A級證書有效期4年,B、C級證書有效期三年。過省線者成績有效期一年);
新疆(過國家線的,成績有效期限為五年(有效期從考試當年算起);達到自治區職稱外( 漢 )語考試合格標準者,成績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從考試當年算起);
甘肅(考試成績(包括國家合格成績、省內合格成績及不合格成績)有效期自考試當年起計算到第5年年底)。
注意事項
- 按照報名程式和要求,考生首先要到指定的報名點領取報名表。如果規定實行光電閱讀器--計算機自動採集報名信息,還要領取報名信息卡和《報考手冊》。由單位集體組織報名的,按所在單位規定流程報名。
- 填寫報名表資料應該:如實、準確、工整,並加蓋單位公章。
- 攜帶報名表、報名信息卡、照片、身份證和其它所需證件到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報名點發給每一報考人員一個報名序號,該報名序號應保存好,以備後用。
- 領取准考證的時候,需要核對與自己的信息是否一致(包括:姓名、專業、科目等等),如有差錯,立即與考試工作人員聯繫解決。
- 按准考證上指定的每一科目的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參加該科目的考試。對規定使用答題信息卡的科目的考試,要攜帶《報考手冊》中規定的填塗工具參加考試。准考證號是計算機確認應考人員的唯一標準,錯誤或不規範的填塗會造成成績信息丟失,應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本人准考證上的准考證號,填塗答題卡上的准考證號,填塗後應認真核對,以確保準確無誤。考試30分鐘之後不能再入場,考試期間不能提前退場;不能將答題卡、題本、試卷、草稿紙帶出考場;必須遵守考場規則和考場紀律。
- 考生考前要合理安排日常生活,注意均衡的營養搭配,保證考前前一天7至8小時的睡眠。並提前到考場熟悉乘車路線和考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