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無人機套用技術第4部分實訓室

《職業教育無人機套用技術第4部分實訓室》是2019年05月2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業教育無人機套用技術第4部分實訓室
  • 外文名:Application Technology of UAV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Part 4 Training Room
  • 標準編號:T/AOPA 0010—2019
  • 發布日期:2019年05月17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5月20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唐榮寬、李闖、梁偉、齊志剛、王倪珂、張鐵軍、何啟鋒、馬瑞、朱珊珊、劉洋、潘志華、曲曉剛、任樂、張真、張家瑞、劉曉兵、劉剛、谷璞、蔣洋、張岩、高尚、黃佳、馬薔。

起草單位

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北京啟智天空科技有限公司、機械工業出版社、北京信息科技大學、北京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內蒙古電子科技協會、南京天域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廈門思凱蘭航空教育服務有限公司、宜春博理智慧型製造研究院有限公司、吉林省盈瑞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夢幻三維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西時代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惠州市工程學院、呼和浩特職業學院、金華市第一中等職業學校、北京金隅科技學校。

適用範圍

適用於無人機職業教育實訓室的認證活動。

技術內容

規定了職業教育無人機套用技術專業實訓室中相關術語和定義,對實訓室的基本要求、分級、分類等進行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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