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基金核算

職工福利基金核算是對職工福利基金的記錄、計算和考核。職工福利基金的形成有兩個來源:(1) 按職工工資總額和規定的比率 (通常為11%)從產品成本中提取 (編外人員和長病人員的職工福利基金,從營業外支出中提取);(2) 按規定的比率從企業稅後留利中提取。

職工福利基金的使用範圍是:(1) 醫藥衛生開支。包括職工及供養的直系親屬醫藥費、醫務人員工資、醫務經費、職工因公負傷就醫路費等。(2) 職工生活困難補助。(3) 職工福利開支。包括集體福利設施支出,福利部門人員的工資,福利部門的各項開支扣除各項收入後的差額補貼,食堂炊事用具的購置和修理費用。(4) 農副業生產的開辦費和虧損補貼。職工福利基金的使用情況,在“專用基金”帳戶下,設定“職工福利基金”二級帳戶組織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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