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官格斃行竊跟丁案,發生於1877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職官格斃行竊跟丁案
- 發生時間:1877年
- 發生地點:雲南
- 發生時期:光緒三年
案件記載
此案發生於光緒三年(公元1877年)雲南。已革大理城守營守備蘇成林,因跟丁梅潮誠行竊銀物,不服根究,將其毆責關閉,梅潮誠乘間脫逃,持刀拒捕,該革員奪刀格砍適斃”。此案發生後,雲南巡撫上奏,據大清律,“罪人持械拒捕者一律格殺之,勿論”,又制書有“違者杖一百”。刑部經審查,認為此案實屬“格殺勿論”,但梅潮誠既認行竊之後,蘇成林不將他“送官究辦,輒行關閉,以致釀命”。所以,刑部判蘇成林杖一百,革職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