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海芬

聶海芬

聶海芬,,1965年9月出生,1986年參加工作,加入中國共產黨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全國“三八”紅旗手。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已成立調查組,徹查聶海芬等2003年杭州“5·19”姦殺案的偵查、起訴、審判等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聶海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5年9月
  • 主要成就:全國“三八”紅旗手;
  • 性別:女
人物簡介,人物事件,錯辦冤案,案件複查,社會評價,法律責任,

人物簡介

2000年以來,聶海芬主辦及牽頭主辦的杭州市區重特大案件350餘起,一審判處死刑的300餘起。經她手裝訂的案卷材料可以裝滿一間30平方米的房間。她審核的預審案件,其中一起張氏叔侄10年強姦冤案已經平反。
聶海芬聶海芬
在自2001年以來的辦案中,通過發揮預審職能作用,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80餘起,追回贓款800餘萬元,各項辦案指標在省、市名列前茅。她受聘擔任杭州市警校兼職教官,自編教材,將自己20年預審經驗毫無保留地傳授給新人。
聶海芬曾獲嘉獎2次,立三等功2次,曾被評為浙江省“三八”紅旗手、省刑偵行家、杭州市“三八”紅旗手。

人物事件

錯辦冤案

案情介紹
杭州錯判冤案令叔侄兩人背負重罪,遭受十年牢獄之苦,而偵辦此案的聶海芬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該案的證據無懈可擊。
2006年4月13日,中央電視台第12頻道《第一線》欄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報導之“無懈可擊聶海芬”。節目講述了聶海芬參與偵破“5·19姦殺案”時,如何在沒有找到任何物證的情況下,通過“突審”,讓“驚魂未定”的張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實”,進而從“細節”入手,獲得了“無懈可擊”的證據。
在節目中,聶海芬說:“人剛剛到案,處於驚魂未定的狀態下,經過突審,開口了,兩個人都講了。”而這裡所謂的“突審”,被張輝、張高平一致認為是刑訊逼供。但事實上,聶海芬並非參與對於張輝、張高平的審訊。在媒體採訪張高平的代理律師阮方民時,阮律師指出在這起案件辦理過程中,聶海芬只是案件的指導者,並沒有參加一線的審問。而張氏叔侄也直接表示了沒有被聶海芬審訊的情況。張高平說,“從頭到尾都沒有女人審過我”,而張輝則說,“只有在提取DNA鑑定的時候,是一個女警員來給我取了指甲、毛髮”。當拿出聶海芬的照片給他們看時,他們很確定地說“沒見過”。
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廳官方網站上刊登了一條針對張氏叔侄錯案的簡訊,稱“這起錯案的發生,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作為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一個環節,是有責任的,我們深感痛心,對當事人及家屬深表歉意。浙江省公安廳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關部門,認真做好相關執法問題的調查,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查,絕不掩蓋、絕不袒護。”

案件複查

2013年4月,浙江省政法委已成立調查組,徹查聶海芬等該冤案偵查、起訴、審判等全部司法過程中的涉案人員。2003年杭州“5·19”姦殺案發生後,以聶海芬為首的杭州警方辦案人員在沒有物證和目擊證人的情況下,通過“突審”張氏叔侄,獲得了該案“無懈可擊”的“鐵證”。
此外,有確切證據顯示,聶海芬不僅是該案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審核把關者,而且,也是這起冤案的“真兇”犯下的另一起殺人案的偵辦者。

社會評價

張氏叔侄冤案平反之後,儘管媒體多方報導,但聶海芬本人始終沒有直接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之中。
據媒體報導,在杭州的公安系統,不少人對聶海芬抱以同情和肯定態度。有人就提到,她現在的職務還是大隊長,依然在一線工作。
人大常委會委員:對叔侄冤案中“女神探”應追責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今年的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對此,審議報告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殘聯副主席王乃坤代表說,對冤假錯案要糾正,更要防,糾正在後防在前。對於那些刑訊逼供、明知有疑點還要堅持判決的人員,還要追究責任。
王乃坤提到了“浙江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中的所謂破案“女神探”聶海芬。她說,此前這位“破案高手”快速破案的經驗被廣為宣傳,結果出來的是一個冤假錯案,“多大的諷刺啊!”安徽蚌埠市還有一位區長助理背負殺妻罪名,坐牢17年,去年真兇被抓後才被糾正。
“這些案件,應當追究背後的責任人。”王乃坤說,這17年如果沒有入獄,這位區長助理沒準“當了省長”。

法律責任

2014年4月14日訊,“對製造浙江張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責。”終於啟動。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日前稱,調查組將對“二張”錯案原辦理過程中公、檢、法各部門辦案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並將根據調查情況,嚴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其中就包括案件審核人——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聶海芬,她曾被稱為“女神探”。然而據搜狐新聞報導,2016年浙江線上記者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和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核實。杭州市檢察院回應稱未對此案件提起過公訴,杭州市中院也表示查不到這個案件,且檢察院也未對這個案件進行公訴。聶某本人亦稱至今仍在正常在崗上班,未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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