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獎懲

根據國務院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部署要求,針對少數生產弄虛作假、惡性競爭加劇、質量風險抬頭等問題,為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推進信用市場健康發展,建立聯合懲戒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獎懲
  • 外文名:lianhejiangcheng
  • 類型:專業術語
一、褒揚誠信,懲戒失信。充分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加大對誠信主體激勵和對嚴重失信主體懲戒力度,讓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的制度機制。
二、部門聯動,社會協同。通過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聯合激勵與懲戒機制,形成政府部門協同聯動、行業組織自律管理、信用服務機構積極參與、社會輿論廣泛監督的共同治理格局。
三、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科學界定守信和失信行為,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健全信用修復、異議申訴等機制,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四、突出重點,統籌推進。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當前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人民民眾反映強烈、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重點領域失信問題。鼓勵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創新示範,逐步將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推廣到經濟社會各領域。
針對法院執行、市場監管、稅收征管、進出口、涉金融、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的失信問題,有關部門通過機制化共享公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信息、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等,加大對重點領域失信問題的懲戒、警示和治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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