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第三屆預舫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

聯合國第三屆預舫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是1965年8月9日至18日在斯德哥爾摩召開。主要審議了依靠社會力量防止犯罪和打擊累犯問題。會議認為,社會力量以一種或另一種方式對控制青少年違法和成人犯罪產生某些影響。這些社會力量中有社會輿論、宗教、教育、城市化、從農村遷入城市和工業化。”“由於迅速的社會、經濟和政治變革,這些社會力量能夠對基本社會價值或社會方向產生一定的共同態度。”因此,社會防衛計畫必須重視這些社會力量和因素的作用及影響。

會議強調民眾參與預防犯罪的作用,“不論警察、法務部門和刑罰機關組織得如何好,如何先進,沒有民眾的參與,它們的努力不會取得應有的效果。”會議指出,“目前,發展經濟是開發中國家致力完成的首要任務。因此,為預防在發展計畫中包含導致犯罪的因素,要敦促開發中國家至少在他們的計畫委員會中包括社會學家。在制定經濟發展計畫時,應考慮到預防犯罪與民眾和家庭的作用、教育設施和職業機會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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