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

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又稱北京規則。根據聯合國第6屆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擬定,1984年5月聯合國在北京召開的“青少年、犯罪與司法”專題專家會議通過,提交1985年在米蘭召開的第7屆預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會討論通過,成為聯合國關於少年司法管理的正式檔案。“規則”共分6部分:總則;調查和檢控;審判和處理;非監禁待遇;監禁待遇;研究、規劃、政策制訂和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
  • 召開時間: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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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時間

2017年11月14日,中國檢察學研究會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委員會2017年年會暨“未成年人檢察專業化——《北京規則》的中國實踐”研討會在京召開。

北京規則

1985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了《聯合國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因該規則於1984年5月在北京召開的“青少年犯罪與司法”專題會議上討論、修改和定稿,故又得名《北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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