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會成員
國際陶藝學會理事會名單(截止2018年10月)
英文姓名
| 中文譯名
| 職務
| 國家/地區
| 任期
|
Torbjørn Kvasbø
| 托比恩·卡瓦斯博
| 主席
| 挪威/斯堪的納維亞
| 2018-2024
|
Jacques Kaufmann
| 傑克·考夫曼
| 榮譽主席
| 法國
| |
Judith Schwartz
| 朱迪·施瓦茨
| 副主席 | 美國/加拿大
| 2014-2020
|
Oriol Calvo Vergès,
| 奧里奧·卡爾沃·韋爾熱斯
| 理事 財務長
| 西班牙/地中海國家
| 2016-2022
|
Janet DeBoos
| 簡尼特·迪布斯
| 理事
| 澳大利亞/紐西蘭/南非
| 2012-2020
|
Monika Gass
| 莫妮卡·嘎斯
| 理事
| 德國
| 2016-2022
|
Isabelle Naef Galuba
| 伊莎貝·納·古魯巴
| 理事
| 瑞士
| 2012-2018
|
Suk Woo Park
| 朴錫佑
| 理事
| 韓國
| 2012-2020
|
IlonaRomule
| 伊洛娜·婁目勒
| 理事
| 拉托維亞/東歐
| 2016-2022
|
VilmaVillaverde
| 維爾瑪·維拉凡爾德
| 理事
| 阿根廷/南美洲
| 2016-2022
|
Toshio Matsui | 松井利夫 | 理事
| 日本
| 2017-2019
|
Guangzhen Po Zhou
| 周光真
| 理事
| 中國
| 2014-2020
|
Pim Sudhikam | 皮姆·素迪卡穆 | 理事 | 泰國/東南亞 | 2018-2024 |
歷任理事-中國/亞洲代表
2006年-2012年,許以琪
2012年-2014年,朴錫佑
2014年-2020年,周光真
學會的會員大會自成立開始曾經是每年一次,1984年起改為每兩年舉辦一次。大會地點由會員表決決定。大會可以同時由會員和非會員報名參加。報名者可以參加全部講座,討論會和招待會,參觀博物館,陶藝工作室或其他相關景點旅遊。
雙年大會
2000年以來國際陶藝學會的雙年大會地點:
2000年,第39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弗雷興;
2002年,第40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雅典;
2004年,第41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仁川;
2006年,第42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里加;
2008年,第43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西安;
2010年,第44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巴黎;
2012年,第45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聖塔菲;
2014年,第46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都柏林;
2016年,第47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巴薩隆納;
2018年,第48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新北市;
2020年,第49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波西奧;
2022年,第50屆國際陶藝學會大會,日內瓦。
會員制度
國際陶藝學會入會申請每兩年審議一次。學會的會員有個人會員與團體會員兩種。個人會員中分陶藝家、批評家、設計師、建築師、博物館/畫廊主管與收藏家等幾個大類。團體會員中有陶藝中心、教育與學術機構、雜誌社、博物館、畫廊等專業社團組織。
國際陶藝學會年度會費:個人會員150瑞士法郎(CHF);團體會員200瑞士法郎(CHF)。
國際陶藝學會中國會員名單:
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國中陶瓷藝術館;
吉林:金巍、王勝利;
內蒙古:娜麗莎;
河南:黃珂;
團體會員:河南博物院;
四川:陳碩(又名:陳菲賢);
重慶:孟福偉;
山東:萬里雅;
江西:
姚永康(榮譽會員-已故)、
李見深、
金文偉、金貞華、許潤輝、寧剛、張婧婧、張民、趙蘭濤、沈敏;
湖南-團體會員:醴陵瓷谷美術館
團體會員:宜興陶瓷行業協會;
浙江:周武、熊開波;
團體會員:龍泉青瓷協會、上虞青現代國際陶藝中心、
中國美術學院;
上海:陳光輝、
周光真、鄭禕、伍超梁(收藏家)、蔣國興;
廣西:吳昊宇;
香港:黃麗貞;
退休會員:秦錫麟、陳淞賢;
台灣個人會員:張清淵、劉鎮洲、邵婷如、葉文、黃政道、朱芳毅、施宣宇、梁家豪、王怡惠、方柏欽、謝嘉亨、黃玉英。
台灣團體會員:水裡蛇窯陶藝園、新台北市鶯歌陶瓷博物館。
國際陶藝學會的個人會員入會申請程式:
國際陶藝學會的入會申請為每兩年一次,同時接受個人或團體會員的申請。新會員的申請必須由三位現任個人會員提名。入會申請由學會的理事會表決通過。
個人會員申請手續:
首先找到三位國際陶藝學會會員作為推薦人(每一會員在兩年一次的入會申請中僅可以推薦三人。推薦者必須是繳過年費的活躍個人會員。申請資料必須為英文或法文):申請者必須通過網上註冊,輸入所需檔案與圖片。內容包括:
三封國際陶藝學會會員推薦信,信中必須說明選擇推薦這位候選人的理由(最好在一頁之內。內容可以包括與被推薦人的關係、他的作品介紹以及他對國際陶藝交流的努力與貢獻等等);
5張近期作品圖片(註明作品名稱、尺寸、材料等),
個人簡歷,其中包括出生年月等資料電子圖文檔。
申請書,說明申請加入國際陶藝學會的目的和意願。
申請費:150瑞士法郎(CHF);
入會申請截止期:
所有材料必須在每逢單年(例如2015,2017,2019)的3月1日至4月30日。
章程細則
The Articles and Internal Rules: Version DUBLIN 2014
國際陶藝學會章程與內部規則-都柏林2014年版
歷史
本學會1953年由亨利·雷諾創建。他曾擔任主席,直至1964年去世。此時學會的目標已經有所變化。最初,學會受到官方重視,並與外交有關,還邀請執業陶藝家作為顧問,是一個代表各國家博物館和文化機構。今天,大多數會員是通過多年的展覽和集會,加強陶瓷藝術家和工藝師之間的國際聯繫實踐者。 自1969年以來,兩年一度的大會已經成為會員及嘉賓的一個重要的國際會議場所。一年兩次的學會公告出版(6月和12月)保持了會員間的聯繫。 2006年,學會建立了自己的網頁。
1973年,學會的檔案和檔案中心在阿里亞納博物館建立,保存了由會員與朋友提供的豐富而種類繁多的當代陶藝相關的幻燈片,目錄與書籍。
*在過去的40年裡,IAC茁壯成長,其願望就是建立一個代表陶瓷藝術的最高品質和成就的專業人士的社區。在這個全球網路中,我們致力於建立一座分享陶瓷文化的橋樑。
章程
章程第1條:名稱與席位
A. 國際陶藝學會(以下簡稱學會)是一個以日內瓦為基地,根據瑞士民法,並有自己章程和內部規則(IR)及相關條款的非營利性社團。
B.該學會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的阿里亞納博物館。
C.該學會註冊為一個非政府組織和教科文組織的官方合作夥伴。這也是FIIG(日內瓦聯邦國際機構)的成員。
D.該學會的官方語言為英語和法語。
章程第2條:目標
學會的目標是:
A. 激勵所有國家陶瓷領域的專業人士之間的友愛與溝通。
B. 進一步促進陶藝界的國際合作。
C. 鼓勵和支持陶瓷文化中製作與創意的最高標準。
章程第3條: 意義
明確目標,學會組織和鼓勵展覽,研討會,學習(研究)和出版物。IAC將維護一個網頁,以加強對陶藝界的溝通和文檔儲存。
章程第4條:學會的組成
該學會是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所組成
A.個人會員
個人會員是指某一個人具有陶瓷專業能力與興趣。他/她可以作為一個藝術家,設計師,建築師,作家,收藏家,策展人,畫廊主管,修復,編輯,出版,科學家或任何陶瓷相關的專業領域。他/她遞交一套合適的組合材料,並經由理事會選舉產生。
(見內部規則1A和2A)
個人會員保持良好身份的擁有投票權。
B. 聯盟會員
聯盟會員是指陶瓷相關專業的社團。他們可以作為協會,學校,博物館,畫廊,藝術家駐場,陶瓷中心或機構申請,經申請檔案審查後選舉產生。 (指內部規則1B和2B)聯盟會員沒有投票權。章程和內部規則-都柏林大會2014年
C. 卓越會員:(贊助者,合作者和名譽會員)
這個會員帶來非凡的能力,專業知識,洞察力,資金和/或服務來支持IAC的使命。這類會員沒有投票權。
C1。贊助者可以是個人,機構或組織以資金支持學會的使命。他們的奉獻促進與支持了學會內部的各種需求。(見內部規則1C1/2C1)。
C2。合作會員是指不需要通過選舉產生的某國家的會員,由理事會直接委任作為學會的聯繫人。(見內部規則1C2,2C2和。)
C3。名譽會員是指某一個人在藝術,文學或政治領域為學會達成目標做出重大貢獻者。 (見內部規則1C3/2C3)。
D.喪失會員資格(見內部規則3)
E.會員名單可以向所有成員提供
章程第5條:組織機構
學會的組織成份;
·會員大會
·理事會
·執行處
·秘書處
·監察員
除了這一結構,該學會還豐富了:
·理事會委員會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夥伴關係
·會員大會主辦國組織委員會(負責會員大會的東道國)。
章程第6條:會員大會
A. 會員大會是由學會的全體會員組成。
B. 除非在章程中另有規定,會員大會是學會的決策機構。大會每隔一年召開一次,聽取和批准理事會的報告和財務計畫。通過投票決定學會的方案和下兩年財務預算。根據理事候選人在大會之前的六個月的自我介紹,選出新的理事會成員。
C. 投票的關鍵,大會決定採用由出席大會的,具有表決權的簡單多數(50%+1)。會員可委託他/她人代表其權力,如其他會員或學會主席。(見內部規則4,委託代理程式)
D. 會員大會的通知至少提前三個月寄發給全體會員。該通知應包括提供會員投票表決的大會議程、財務報表及相關問題。任何會員擁有該議題或任何其他相關的事項提供討論必須以書面形式至少一個月之前向大會秘書處提交。
章程第7條:理事會
A. 理事會成員必須是個人會員。他們是從個人會員中選舉產生,任期為六年。他們有資格被重選,進一步連任兩年。(見規則1D參選程式:理事會成員)
B. 理事會由15-18名成員組成,包括非投票產生的榮譽和代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行政職務者。理事會成員根據代理會員的需要決定並行使其職能。理事會成員應儘可能代表各地理區域的學會會員。
C. 新一屆理事會候選人提名必須以書面形式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至少在大會召開前六個月被秘書處收到。
D. 主席團成員和理事會成員不領取報酬。
E. 如果理事會的成員不能出席會議,他/她可以從他/她自己代表的國家/地區的會員中委派。
F. 學會理事會的管理。所有檔案必須由兩名執行成員合法簽署,如主席或某一當選的副主席。
G.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見章程和內部規則第3頁-都柏林大會2014年)
H. 法定人數的一半以上理事會成員的代表出席。每項決定由簡單多數表決通過。在一個票數均等的情況下,主席投下決定性的一票。
I. 理事會擔任評審,並在下界大會上介紹新選出的會員。
J. 理事會成員可以任命普通會員為學會的各種主題工作。
章程第8條:執行 團隊
A. 學會的執行為大會主席,三名副主席,秘書長和學會的司庫,其組成在會員大會之後的的首次會議上確認。
B. 執行團隊主持當時的活動,為了學會正常運作,在有必要時與學會理事會成員溝通。
C. 會員大會的召開與執行。
D. 副主席通過投票選出,任期六年。被提名人必須先前服務於理事會。(見規則1E參選程式:執行委員)
E. 主席通過投票選出,任期六年。被提名人必須先前服務於理事會。(見規則1E參選程式:執行委員)
F. 上屆主席卸任自動成為名譽主席。名譽主席沒有投票權,直到下任的名譽主席的產生。
G. 主席在他/她的任期內任命由其他成員組成的諮詢委員會,或由他/她選擇的個別成員的協助,並可以委託代表某些具體活動。
章程第9條:秘書處
秘書處包括所有員工,無論是正式的或臨時的,通過他們的職務提供管理,翻譯,檔案維護,記帳或一般辦公室工作,協助學會辦公室的高效運行。秘書處原則上為一名秘書長,其位置是傳統上歸屬於阿瑞娜博物館負責人。
章程第10條:監察師
A. 學會賬戶,根據需要由監察師審核後提交日內瓦市審批。財務主任或另一位執行代表出席會員大會。
B. 監察師在會員大會的財務報告之後,可以由被重新任命。
章程第11條:委員會
為了執行其計畫,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組建委員會或工作組來研究學會的活動具體方面,並提出建議或提案。這些提案經理事會批准,並可以通過學會公告或會員大會提交給學會會員。
章程第12條:財務資源
作為一個非營利性組織,該學院的收入包括以下來源:
·會員會費
·來自政府、國家和國際組織的自願性補貼
·協會,行業和其他感興趣的團體
·捐贈和遺產
·適合學會的地位和功能,並經理事會批准的其他來源。
章程第13條:章程修改
A. 章程修改條款草案的成立必須由一個會員提出,其他學會會員至少五人共同簽署,草案必須提前六個月被送到大會秘書處,至少提前三個月傳達給所有學會會員,並在會員大會上被提交討論和批准。所有這些簽署人必須簽署所有最後的通信。
B. 章程修改必須在會員大會上通過面對面的討論,並“舉手投票”表決的程式。 C. 章程修改必須由具有表決權的出席會員的過半數(50%+1)被採用。 (見內部規則4進行代理程式)
章程第14條:解散
學會的解散和清算可在學會會員特別大會按照章程辯論之後宣判。章程與內部規則-都柏林2014年
A. 會員大會,以及隨即的出席、具有投票資格個人會員,或代理投票的會員。 (見規則4,關於代理程式)
B. 解散將採用三分之二多數選票決定。向全體會員發出通知,解釋原因與聽取不同觀點,在會員大會上由所有具投票資格、信譽良好的出席會員投票表決。
C. 在解散和清算的情況下,會員大會應指定兩名專員(學會的最佳成員)負責清算。
D. 學會的淨資產將用於博物館收購陶瓷項目,或給予藝術家或作家在陶瓷專業領域的獎勵。
章程第15條:內部規則
學會內部規則可以由理事會根據需要進行修改。任何這樣的修改必須通過公告或在大會將提交給會員。內部規則是為了澄清章程,並提供一個工作程式。
***
內部規則
規則第1條:會籍狀況與種類
權利和責任,提名和選舉
所有會員都應是國際陶瓷藝術界認可的卓越人士。
會員會籍與種類
A. 個人會員
權利:只有信譽良好個人會員可推薦新會員,可以加入理事會成員的選舉。
只有當選為藝術家/創作者的會員有機會參加每兩年一次的權利,IAC的會員展覽和目錄。
個人會員有權參加理事會成員包括執行成員的選舉,享有參與普通IAC問題和章程修改的表決權利。會員可以委託他/她為其投票,或委託主席投票。(指內部規則4,進行代理程式)
所有個人會員
有權利登錄IAC網頁“會員專欄”,獲得學會公告及相關信息,其中包括有關駐場,展覽,會員通訊錄,競賽,研討會。
其他權利包括:免費使用IAC網路,免費加入個人網頁,可能通過IAC的溝通渠道宣傳活動,獲得會員大會註冊費折扣,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潛在支持,以及啟動一個項目的程式。
責任包括:通過支付150瑞士法郎的年費,保持良好信譽與積極會員身份。並與學會秘書處保持訊息交流與溝通,任何通訊狀態改變及時通知秘書處。學會會員的每年會費拖欠將被取消會員的權利,直到會費付清為止。 (見內部規則3)
B. 聯盟會員
權利:可以委派兩位代表出席會員大會,並可享受註冊費折扣,有權登錄IAC網頁“會員專欄”,獲得學會公告及相關信息,其中包括有關駐場,展覽,會員通訊錄,競賽,研討會。
其他權利包括:免費使用IAC網路,免費加入會員網頁,可能通過IAC的溝通渠道宣傳活動,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潛在支持,以及啟動一個項目的程式。
職責包括:支付200瑞士法郎的年費,保持積極成員身份,聯絡通訊資料更新及時通知秘書處。學會會員的每年會費拖欠將被取消會員的權利,直到會費付清為止。 (見內部規則3)
C. 卓越會員(贊助者,合作會員或名譽會員)
* C1. 贊助者。贊助者可以是一個人,一團體或一公司在財務貢獻或以某種方式對學會的支持。贊助者不需要提交的會員申請資料,但必須每年對IAC的目標或項目有大量的財務貢獻或實質支持。贊助人沒有投票權,也沒有一般會員權利或義務。其會員身份將在IAC網頁確認。
C2. 合作會員。合作會員的代表作為聯繫人或文化聯絡人不需要支付會費,也沒有投票權,但可作為觀察員身份參加會員大會,收到學會公告和所有信息。
C3. 名譽會員是指在陶瓷領域具有文化大使或做出顯著貢獻者。任何舉辦會員大會東道國成員將可提名為名譽會員。或者,任何5人一組的會員可以提名。名譽會員沒有投票權,並獲豁免繳納年費。他/她不享受IAC權利,也沒有義務。
個人會員內部種類:
D. 一個理事會成員經活躍會員選舉產生
一個完整的提名程式包括IAC會員的一封提名信和兩封支持信件(一位提名人必須是來自候選人所代表的國家),以及被提名的候選人必須以書面形式表達他/她的意願。被提名人必須以書面認可他/她的提名。會員大會前三個月的學會公告上將展示候選人的資格與會員大會的投票程式。選舉結果將提交會員大會。
E. 常務理事由活躍會員選舉產生
一個完整的主席或副主席職位的提名包括IAC會員的一封提名信和兩封支持信件,以及被提名的候選人必須以書面形式表達他/她的意願。被提名人必須以書面認可他/她的提名。會員大會前三個月的學會公告上將展示候選人的資格與會員大會的投票程式。選舉結果將提交會員大會。
選舉程式:
理事會與常務理事將通過電子方式進行。代理投票不會被複製,因為每個成員都有秘密而安全的線上協定。大多數(50%+1)會員的贊成票數據將決定結果。
F. 資深會員
任何人達到75歲,並已成為IAC會員至少30年以上,有資格提出書面申請,獲得會員費減半 -(50%=75瑞士法郎)。這一請求將由秘書處自行處理。資深會員保持個人會員所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G. 榮譽會員
榮譽會員是指曾經為學會做出傑出服務與特殊貢獻的個人會員。信譽良好的個人會員可向理事會提名榮譽會員,並由理事會通過直接或電子投票表決通過。提名程式包括,提名人提供的兩封提名信和支持文檔。榮譽會員將繼續享有會員所有權利,包括投票權,以及可選擇性支付會員會費。
H. 特別照顧地位
任何會員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特別照顧會費減免要求。減免後的年度會費將是原會費的33%。這樣的要求是需要以書面形式向秘書處
和常務理事提出申請,實行期限為三年。
規則第2條:接納新會員:
所有的完整的檔案必須通過郵寄或通過郵件發達秘書處。尊重公布資料的截止期,即理事會會議選舉之前六個月(也就是提交截止日期為:2015,2017,2019等年度的一月底之前)。
理事會評審新會員候選人每兩年一次。評審結果出來以後將儘早通知所有候選人。所有新會員同意向IAC辦公室遞交他們的專業信息,以在IAC網站上創建構他們的個人網頁。評審過程以後會員們將收到郵寄的IAC會員證書。主席將在會員大會上將以圖像,文字或其他方法向全體大會會員介紹新成員的成就。
A. 個人會員:會員候選人必須由三位學會的個人會員推薦。其中一名推薦人必須是來自候選人的母國。每一會員在每次選舉中僅限於三項推薦。
在一些會員很少或沒有會員國家,候選人尋找三位推薦人有困難的時候,候選人在提交的申請檔案之前,應該與秘書處討論他們的情況。
A1. 藝術家候選人(創作者:陶藝家,藝術家,設計師,建築師)完整的申請檔案包括:
·候選人接受提名的信函,表達他/她的動機,為什麼希望成為一名會員的原因。
·三位推薦人的信函,說明他們的推薦與支持理由。
·候選人的一頁的簡歷和自傳摘要,包括出生日期,以及完整的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和網站)
·5幅解析度300 dpi的電子檔圖片,加上相關評論,文章或目錄等。
·150瑞士法郎的申請費 。入選者的申請費將成為新會員本年度的會費。未入選者的申請費將作為IAC的管理費而保留,不會退還。
A2. 評論家,策展人,收藏家和其他個人候選人的完整申請檔案包括:
·三位推薦人的信函,說明他們的推薦與支持理由。此外還需要遞交文章,目錄,照片和其他參與陶瓷相關專業活動的證據。
·150瑞士法郎的申請費 。入選者的申請費將成為新會員本年度的會費。未入選者的申請費將作為IAC的管理費而保留,不會退還。
B. 聯盟/團體會員候選人的完整申請檔案包括:
·三位推薦人的信函,說明他們的推薦與支持理由。社團組織與適當項目,會員名單,展覽和陶瓷專業活動的相關的視覺或書面證據。
·200瑞士法郎的申請費 。入選者的申請費將成為新會員本年度的會費。未入選者的申請費將作為IAC的管理費而保留,不會退還。
繳付申請費的同時,個人或聯盟會員候選人必須提供一份聲明,說明他們已經閱讀並接受IAC的章程和規則,並將承擔會員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C. 卓越會員類別
C1. 贊助者不需經過被提名或提交資料的申請程式就可以獲得贊助者會員的資格。他們可以說明他們將如何為學會貢獻,也可以直接捐獻一項普通基金。
C2. 合作會員:需提交的三位國際推薦人的信函,表達支持的理由。他們提交的申請材料與其他個人會員或聯盟會員相同。
C3. 名譽會員:一個完整的提名包括有良好信譽的IAC會員的1封提名信和2封支持推薦信。被提名人必須為他/她的提名確認。
規則第3條:會籍的喪失:
會員可能因辭退,排斥或不支付年費而喪失會員權利。
A. 辭退:會員如不希望繼續留在學會中可以通過遞交向秘書處辭退信,要求將他們的名字從會員名單中刪除。
B. 排斥:不尊重或嚴重違反學會章程的情況下,會員資格可能在三分之二多數的理事成員的表決同意後除名。
C. 拖欠會費:以下是個人會員拖欠會費的相應規則
1年未支付的費用:CHF150 - 仍然為活躍會員
2年未支付的費用:CHF300 - 第二年的年底將失去會員權利
3年未付費用:CHF450 – 成為被動會員,喪失會員權利
4年未付費用:CHF600 - 最後通牒信後除名
在最後通牒信後沒有或否定的答覆情況下,成員從IAC會員名單中刪出,失去所有的權利和特權。 假如該會員希望保持IAC會員身份,他/她必須在30天內支付過去兩年(瑞士法郎300 - )加本年度(瑞士法郎150 - 。)的會費。
同樣的程式適用於所有會員繳付年費事項。
規則第4條:投票代理程式
關鍵問題的投票,例如會員大會上章程的修改。 良好紀錄的個人會員可以指定其他會員或主席代理他/她的權力。IAC網站上可以下載代理表格。一位會員只能代理一位會員。這些代理票數將與出席會員大會的其他成員的票數一起計算。
這些親筆簽名的電子代理投票委託書必須在會員大會召開前至少一個月遞交到辦公室。
IAC-Articles-IR-2014C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