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654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54號決議》是2006年1月31日安全理事會第5360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654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654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6年1月31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剛果民主共和國的各項決議,尤其是2005年7月29日第1616(2005)號決議和2005年12月21日第1649(2005)號決議,
申明決心密切監測第1493(2003)號決議實施的、經第1596(2005)號決議擴大適用範圍的軍火禁運的遵守情況,並對違反此禁運的人士和實體強制執行第1596(2005)號決議第13和第15段所規定的措施,
注意到剛果民主共和國局勢繼續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請秘書長與第1533(2004)號決議第8段所設委員會協商,在本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十天內,重新設立第1533(2004)號決議第10段和第1596(2005)號決議第21段所述的專家組,任期至2006年7月31日止;
2.請專家組繼續履行第1533(2004)號、第1596(2005)號和第1649(2005)號決議為其規定的任務,至遲於2006年4月10日向委員會通報其工作的最新情況,並在2006年7月10日前通過委員會向安理會提交書面報告;
3.再次要求所有各方和所有國家全面配合專家組的工作,並確保:
- 其成員的安全;
- 立即允許專家組不受阻礙地接觸其認為對執行任務相關的個人、檔案和場址;
4.決定繼續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360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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