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637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37號決議》是2005年11月8日安全理事會第5300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637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1637
  • 發布時間:2005年11月8日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欣見伊拉克的過渡進入新階段,期待完成政治過渡進程,並期待伊拉克部隊能完全承擔起維持自己國家的和平與安全的責任,從而能結束多國部隊的任務,
回顧其以往關於伊拉克問題的所有各項決議,
重申伊拉克的獨立、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又重申伊拉克人民有權自由決定自己的政治未來和掌管自己的自然資源,
欣見伊拉克過渡政府決心努力建立一個充分尊重政治權利和人權的民主、多元和統一的聯邦制伊拉克,
籲請國際社會,尤其是該區域各國和伊拉克鄰國,支持伊拉克人民尋求和平、穩定、安全、民主和繁榮,並指出成功地執行本決議將有助於區域穩定,
欣見伊拉克臨時政府於2004年6月28日起全面行使政府職權,2005年1月30日直接民主選出了過渡國民議會,起草了伊拉克新憲法以及伊拉克人民最近於2005年10月15日批准了憲法草案,
指出,由定於2005年12月15日舉行的選舉產生的伊拉克政府將發揮重大作用,繼續推動全國對話與和解,創建伊拉克的民主未來,並重申國際社會願意同伊拉克政府密切合作,努力幫助伊拉克人民,
呼籲那些試圖使用暴力破壞政治進程的人放下武器,參加這一政治進程,包括參加定於12月15日舉行的選舉,並鼓勵伊拉克政府與所有放棄暴力的人進行接觸,促成有利於民族和解和採用和平民主方式進行政治競爭的政治氣氛,
重申決不允許恐怖行為擾亂伊拉克的政治和經濟過渡,並重申會員國根據2005年8月4日第1618(2005)號決議和其他有關決議和國際義務承擔的有關義務,其中包括針對伊拉克境內、從伊拉克發起的或針對伊拉克公民的恐怖活動承擔的義務,
確認伊拉克總理在本決議所附2005年10月27日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中要求多國部隊繼續駐留伊拉克,還確認伊拉克主權政府同意多國部隊駐留該國以及多國部隊同伊拉克政府密切協調的重要性,
欣見如本決議所附美國國務卿2005年10月29日給安理會主席的信中所述,多國部隊願意繼續努力協助維持伊拉克境內的安全和穩定,包括參與提供人道主義援助和重建援助,
確認2004年6月8日第1546(2004)號決議所附信函列出的任務和安排,以及伊拉克政府和多國部隊在合作執行這些安排,
申明所有主張維持伊拉克安全和穩定的力量都必須承諾根據國際法、包括國際人道主義法規定的義務行事,同有關國際組織合作,並欣見它們就此作出的承諾,
回顧在2003年8月14日設立了聯合國伊拉克援助團(聯伊援助團),強調指出,聯伊援助團尤其必須提供協助,以便按新近通過的憲法,最遲於2005年12月15日選出政府,申明聯合國應繼續發揮主導作用,協助伊拉克人民和政府進一步謀求政治和經濟發展,包括為伊拉克政府以及伊拉克獨立選舉委員會提供諮詢和協助,幫助協調和運送重建、發展和人道主義援助,促進人權保護、民族和解及司法和法律改革,以便在伊拉克加強法治,
確認國際社會為安全和穩定提供支助,對於伊拉克人民的福址,對於包括聯合國在內的所有有關方面能否為伊拉克人民開展工作,至關重要,表示感謝會員國根據2003年5月22日第1483(2003)號、2003年10月16日第1511(2003)號和第1546(2004)號決議在這方面提供的捐助,
確認伊拉克政府將繼續在協調國際社會對伊拉克的援助方面發揮主要作用,重申國際援助和發展伊拉克經濟的重要性以及對捐助者的援助進行協調的重要性,
確認伊拉克發展基金及國際諮詢和監測委員會發揮重大作用,幫助伊拉克政府確保以透明和公平的方式使用伊拉克的資源,造福於伊拉克人民,
認定伊拉克境內局勢繼續對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指出多國部隊是應伊拉克政府的請求駐留在伊拉克的,考慮到本決議所附信函,重申第1546(2004)號決議為多國部隊規定的授權,並決定把該項決議規定的多國部隊任務期限延長至2006年12月31日;
2.還決定,應根據伊拉克政府的要求或至遲於2006年6月15日,審查多國部隊的任務,並宣布,如果伊拉克政府提出要求,將提前終止這一任務;
3.決定將第1483(2003)號決議第20段中確立的將石油、石油產品和天然氣出口銷售的收入存入伊拉克發展基金的安排,以及第1483(2003)號決議第12段和第1546(2004)號決議第24段所述的由國際諮詢和監測委員會負責監測伊拉克發展基金的安排,延至2006年12月31日;
4.還決定根據伊拉克政府的要求或至遲於2006年6月15日,審查上段有關將收入存入伊拉克發展基金以及國際諮詢和監測委員會的作用的規定;
5.請秘書長繼續每季度向安理會報告聯伊援助團在伊拉克境內開展的行動;
6.請美國代表多國部隊,繼續每季度向安理會報告該部隊的工作和進展情況;
7.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附屬檔案一
2005年10月27日伊拉克總理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原件:阿拉伯文]
2005年10月15日,伊拉克在全國舉行了公民投票,以批准伊拉克的新憲法,從而在建立一個穩固的民主未來和根據永久憲法選舉政府方面又邁出了重要的一步。伊拉克不久將在2005年12月選舉立法機構和組建新政府,完成政治過渡。但是,還有一個進行重建和謀求政治發展的廣泛議程,將其付諸實施還需要穩定和安全。
我們正朝著政治穩定和經濟繁榮邁進,並在採取重大步驟來恢復安全與穩定。不過,伊拉克還要面對各種恐怖勢力,包括那些試圖通過發動可怕的襲擊和恐怖活動來破壞伊拉克政治和經濟發展的外來勢力。伊拉克國家安全部隊的規模、能力和經驗雖然在一天天增強,但它還需要更多的時間來完成組建,配備全部裝備和完成訓練,以承擔起處理所有安全問題的責任,充分保障伊拉克人民的安全。因此,在伊拉克安全部隊接手全面負責伊拉克的安全之前,我們還需要繼續得到國際社會,其中包括多國部隊的支持,以便在伊拉克實現永久和平與安全。我們知道多國部隊願意繼續作出努力。因此,我們請安全理事會把安理會第1546(2004)號決議為多國部隊規定的任務,包括決議所附信函規定的任務和安排,自2005年12月31日起延長12個月,條件是在接獲伊拉克政府要求時,或於決議通過之日後八個月,審查這一任務,並在延長任務時宣布,如果伊拉克政府提出要求,將提前終止這一任務。
伊拉克政府認為,第1546(2004)號決議有關將收入存入伊拉克發展基金和國際諮詢和監測委員會的作用的規定有助於確保將伊拉克的自然資源用於造福伊拉克人民。我們知道,存入伊拉克發展基金的資金屬於伊拉克,並將繼續享受基金的特權和豁免。鑒於這些規定在這一關鍵時期對伊拉克人民極為重要,我們請安全理事會將這些規定再延長12個月,並請安全理事會在接獲伊拉克政府要求時,或在決議通過之日起八個月後,審查這些規定。
伊拉克人民決心建立一個穩定、和平的民主國家,它將是建立生機勃勃的經濟的基礎。在國際社會的援助下,伊拉克的這一願景是可以實現的。
我的理解是,有關提案國準備把本函附在正在起草的決議後面。與此同時,請儘快將本函的副本分發給安全理事會成員。
總理
易卜拉欣·阿勒謝克(簽名)
2005年10月27日
附屬檔案二
2005年10月29日美利堅合眾國國務卿給安全理事會主席的信
在審查了伊拉克政府提出的延長多國部隊任務規定的要求(S/2005/687)並同伊拉克政府進行協商之後,我現根據這一要求寫信確認,統一指揮下的多國部隊隨時準備繼續履行安全理事會第1546(2004)號決議規定的任務。
自2004年6月28日結束占領以來,伊拉克政府和多國部隊建立了有效與合作的安全夥伴關係,以應對不斷變化的伊拉克安全環境,包括繼續需要防止和遏制恐怖主義行為。這一夥伴關係對於改善整個伊拉克安全局勢的日常工作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夥伴關係範圍內,多國部隊隨時準備根據第1546(2004)號決議的授權,包括決議附屬檔案所載信函中提出的任務和安排,與伊拉克政府展開密切合作,繼續執行內容廣泛的任務,為維護安全與穩定作出貢獻,確保得到部隊保護。組成多國部隊的各國部隊將繼續致力於依照國際法包括武裝衝突法規定的義務行事。
在協助建立並培訓伊拉克安全部隊方面已經取得了重大進展,從而使之能夠承擔越來越多的安全責任。伊拉克政府和多國部隊正在制定一項安全計畫,提出將安全責任從多國部隊移交給伊拉克安全部隊的必要條件。如條件允許,我們期待著在明年(2006年)取得顯著進展。我們共同努力,就會迎來伊拉克部隊全面接管維護伊拉克安全與穩定的責任的這一天。
共同提案國打算將本函作為審議中的伊拉克問題決議的附屬檔案。同時,請儘快將本信副本提供給安理會成員為荷。

投票情況

第5300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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