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63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632號決議》是2005年10月18日安全理事會第5283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632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1632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時間:2005年10月18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以往關於象牙海岸局勢的各項決議,尤其是2004年11月15日第1572(2004)號、2005年2月1日第1584(2005)號和2005年6月24日第1609(2005)號決議,以及安理會主席的相關聲明,
歡迎秘書長、非洲聯盟和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西非經共體)正不斷努力在象牙海岸境內恢復和平與穩定,
回顧秘書長根據第1584(2005)號決議第7段設立的專家組的臨時報告,並期待收到其最後報告,
認定象牙海岸局勢繼續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決定將專家組的任期延長至2005年12月15日,並請秘書長採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2.請專家組在2005年12月1日之前通過第1572(2004)號決議第14段所設委員會向安理會提交一份書面的最新情況簡報,說明第1572(2004)號決議第7段規定的、經第1584(2005)號決議第1段再度肯定的措施的執行情況,並就此提出建議;
3.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5283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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