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1479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1479號決議》是2003年5月13日安全理事會第4754次會議通過的一項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安理會第1479號決議
  • 外文名:United Nations Security Council Resolution 1479
  • 發布機構:聯合國安理會
  • 發布日期:2003年5月13日
決議原文,投票情況,

決議原文

安全理事會
  • 重申其2003年2月4日第1464(2003)號決議、2002年12月20日的主席聲明(S/PRST/2002/42),以及2003年1月30日第1460(2003)號和2003年3月18日第1467(2003)號決議,
  • 又重申對象牙海岸主權、獨立、領土完整和統一的堅定承諾,並重申反對以違憲手段奪權的任何企圖,
  • 回顧睦鄰關係、互不干涉和區域合作等原則的重要性,
  • 還回顧安理會完全支持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西非經共體)和法國為推動和平解決衝突所作的努力,並重申讚賞非洲聯盟為達成解決所作的努力,
  • 重申贊同2003年1月24日象牙海岸各派政治力量在利納-馬庫錫簽署、並由1月25日和26日在巴黎舉行的象牙海岸問題國家元首會議批准的協定(S/2003/99)(“《利納-馬庫錫協定》”),
  • 滿意地注意到2003年3月6日至8日在阿克拉由西非經共體現任主席加納總統主持的會議所達成的結論,
  • 滿意地注意到民族和解政府的任命以及2003年4月3日在加納、奈及利亞和多哥總統在場的情況下所有參與組閣的政治團體出席內閣會議,
  • 歡迎秘書長2003年3月26日的報告(S/2003/374)及其中所載建議,
  • 注意到對象牙海岸的穩定存在各種挑戰,並斷定象牙海岸局勢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
  • 1.重申堅決支持秘書長特別代表並批准他全權協調和主持聯合國系統在象牙海岸的一切活動;
  • 2.決定設立聯合國象牙海岸特派團(聯科特派團),最初為期六個月,任務為促進象牙海岸各方執行《利納-馬庫錫協定》,並根據秘書長報告提出的備選辦法(b),在特派團中包括一個軍事部分,配合法國和西非經共體部隊的行動;
  • 3.贊同配備一小批工作人員,在政治、法律、民事、民警、選舉、媒體和公共關係以及人道和人權問題方面向秘書長特別代表提供支助,並建立一個軍事聯絡組,其任務應包括:
  • - 就軍事問題向特別代表提供意見;
  • - 監測軍事形勢,包括賴比瑞亞難民的安全狀況,並向特別代表報告;
  • - 與法國和西非經共體的部隊建立聯絡,以便就軍事及有關事態發展向特別代表提供意見;
  • - 並與象牙海岸國民軍和各派新軍建立聯絡,以便在武裝集團之間建立信心和信任,為此將同法國和西非經共體的部隊合作,特別是在直升機和戰鬥機方面;
  • - 為脫離接觸、解除武裝和復員工作的先期規劃提供投入,並確定未來的任務,以便向象牙海岸政府提供諮詢和支持法國和西非經共體的部隊;
  • - 向秘書長特別代表匯報上述問題;
  • 4.強調軍事聯絡組起初由26名軍官組成,在秘書長確定有需要而且安全條件許可時可以逐步增加,至多增加50名軍官;
  • 5.要求除了秘書長報告中關於聯科特派團的組織結構,特別是涉及特派團的人權部分的建議之外,還應依照第1325(2000)號決議的規定,特別注意特派團人員內處理婦女問題的部分以及婦女及女孩的處境;
  • 6.再次呼籲象牙海岸所有政治力量毫不拖延地充分執行《利納-馬庫錫協定》,民族和解政府為此擬訂執行《利納-馬庫錫協定》的時間表,並將該時間表告知監測委員會;
  • 7.回顧根據《利納-馬庫錫協定》的精神,必須不遺餘力地使民族和解政府能在過渡時期充分行使職權;
  • 8.再次強調必須將應對2002年9月19日以來在象牙海岸發生的嚴重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事件負責者繩之以法,再次要求象牙海岸所有各方採取一切必要步驟防止新的侵犯人權和違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事件,特別是侵害不論原籍何地的平民的事件;
  • 9.強調必須及早開始解除武裝、復員和重返社會的進程;
  • 10.象牙海岸所有各方在聯科特派團執行任務時給予合作,以確保特派團人員在該國全境的行動自由,以及人道主義機構人員的行動不受阻礙和安全,並支持為難民和流離失所者尋找安全、持久解決辦法的努力;
  • 11.西非經共體部隊和法國部隊在根據第1464(2003)號決議執行任務時,繼續同特別代表和監測委員會密切協商,繼續定期向安理會報告各自任務執行情況的所有方面;
  • 12.歡迎象牙海岸國民軍與各派新軍於5月3日達成在象牙海岸全境、特別是西部的全面停火,並歡迎西非經共體部隊和法國部隊打算全力支持執行停火;
  • 13.再次呼籲該區域所有國家支持和平進程,不採取可能破壞象牙海岸安全和領土完整的任何行動,特別是武裝團伙和僱傭軍的越境活動和在該區域非法販運及擴散軍火,尤其是小武器和輕武器;
  • 14.敦促象牙海岸所有各方不要招募或使用僱傭軍或外國軍事部隊,並表示打算考慮可採取哪些行動解決該問題;
  • 15. 根據第1460(2003)號決議,要求違反對其適用的國際義務而招募或利用兒童的衝突各方立即停止招募或利用兒童;
  • 16.再次強調亟需為西非經共體部隊提供後勤和財務支助,包括通過西非經共體為此設立的適當信託基金提供,並籲請會員國為滿足緊急人道主義需要和開展該國的重建提供大量國際援助,在這方面強調國內流離失所者的回返,尤其是返回該國北部,對重建進程的重要性;
  • 17.強調這場衝突在區域層面的重要性及其對鄰國造成的後果,並請捐助界協助鄰國應付該危機的人道和經濟後果;
  • 18.秘書長每三個月向安理會報告本決議執行情況,並提供每月最新情況;
  • 19.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

投票情況

第4754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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