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外交特權及豁免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聯合國外交特權及豁免公約
- 生效日期:1946年9月17日
聯合國外交特權及豁免公約。
聯合國外交特權及豁免公約。全文內容通過日期 聯合國大會1946年2月13日第22/1號決議通過並開放給各國簽字、批准和加入批准情況 查看簽署及保留聲明原始文本 查看聯合國大會第22/1號決議或聯合國條約科認證副本按聯合國...
第十節 聯合國應有使用電碼及經由信使或用郵袋收發其信件的權利,這種信使和郵袋應與外交信使和外交郵袋享有同樣的豁免和特權。會員國代表 第十一節 出席聯合國各主要和輔助機關及聯合國所召開會議的各會員國代表在執行職務期間和往返開會...
聯合國特權及豁免公約是1946年2月I3日聯合國大會通過。自每一會員國交存加入書之日起對該會員國開始生效。全文共九條。主要內容:(1)聯合國具有法人資格,有訂結契約、取得和處分動產及不動產以及從事訴訟的行為能力。(2)聯合國的...
專門機構應有使用電碼及經由信使或用密封郵袋收發信件的權利,這種信使和郵袋應享有外交信使和外交郵袋的同樣豁免和特權。本節規定不得解釋為禁止採取本公約某一締約國與某一專門機構協定決定的適當安全防範措施。第五條 會員國代表 第十三...
(2)會所、檔案不受侵犯,資產、收入及其他財產免除一切直接稅,官方通訊不受檢查,有權使用密碼,信使、郵袋享有外交豁免及特權。(3)各會員國代表在行使職務及往返途中,不受逮捕或拘留,以代表資格所發表的言論及一切行為免受追訴;...
”根據1986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的規定,外國駐中國的使館和使館人員的外交特權與豁免權,是指:(1)在使館館舍和使館館長的交通工具上,有權使用派遣國的國旗或國徽。(2)使館館舍和外交代表的...
外交特權與豁免是指在國際交往中,根據互相尊重主權和平等互惠的原則,一國對駐在本國的他國外交代表及享有外交代表資格的人員給予一定的特殊權利和優惠待遇。主要包括:(1)人身、寓所和財產不受侵犯;(2)司法管轄豁免;(3)免除捐稅;(...
二、如駐在接受國的常設外交使團或領事館的人員被包括在特別使團內,他們除享有本公約賦予的特權和豁免外,應保留他們作為常設外交使團或領事館的人員所享有的特權和豁免。第十條特別使團成員的國籍 一、特別使團中的派遣國代表和...
聯合國通行證(英語:United Nations Laissez-Passer)是聯合國根據1946年通過的《聯合國特權和豁免權公約》第7條所頒布的一種特殊旅行證件,僅聯合國和國際勞工組織有權頒發。該通行證在國際通行上提供很多便利條件,持有人可以在非國籍...
本公約各當事國:鑒於各國人民自古即已確認外交代表之地位,察及聯合國憲章之宗旨及原則中有各國主權平等、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以及促進國際間友好關係等項,深信關於外交往來,特權及豁免之國際公約當能有助於各國間友好關係之發展--此...
3.關於本公約用語的第1款和第2款的規定不妨礙其他國際文書或任何國家的國內法對這些用語的使用或給予的含義。第3條不受本公約影響的特權和豁免 1.本公約不妨礙國家根據國際法所享有的有關行使下列職能的特權和豁免:(a)其外交代表...
1. 1946年2月13日《聯合國特權及豁免公約》應適用於餘留機制、前南問題國際法庭、盧安達問題國際法庭或餘留機制的檔案、法官、檢察官及其工作人員和書記官長及其工作人員。2. 主席、檢察官和書記官長應享有按照國際法給予外交使節...
東道國與聯合國應儘快締結一項關於聯合國行動和所有參與行動人員的地位協定,其中應特別包括行動的軍事部門和警察部門的特權和豁免的規定。第5條 過 境 過境國應協助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及其裝備往返東道國時無阻礙地過境。第6條 尊重...
外交官家屬也享有這種特權和豁免。1961年制定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對外交特權和豁免權作出了較完整的規定,世界各國大部分已簽署。如果外交代表以私人名義從事商務和其他經營活動而引起訴訟的,該外交代表不能請求獲得管轄豁免。在民事...
二. 駐在接受國之常設使館或領館人員為特種使節團成員時,除享有本公約規定之特權及豁免外,仍保有常設使館或領館人員之特權及豁免。第十條 特種使節團人員之國藉 一. 特種使節團內派遣國代表及該團之外交職員在原則上應屬於派遣國...
除《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外,還存在著大量雙邊領事條約。一般來說,雙邊領事條約所規定的領事特權與豁免比公約規定的更為廣泛,有的甚至與外交特權與豁免沒有什麼差別。領館人員的特權自其進入接受國國境之時或就領館職務之時開始,到職務...
關於領事特權與豁免的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和外交關係公約一樣,採取職務需要說與代表說相結合的立場。公約序言指出:“此等特權與豁免之目的不在於給予個人以利益而在於確保領事能代表本國有效執行職務。”根據公約,領事特權與豁免...
強調必須遵守適用於聯合國行動及參與此類行動人員的《聯合國憲章》中關於特權和豁免的各項規定以及《聯合國特權和豁免公約》,認定索馬里局勢繼續對該區域的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1.決定將最初根據第...
東道國與聯合國應儘快締結一項關於聯合國行動和所有參與行動人員的地位協定,其中應特別包括行動的軍事部門和警察部門的特權和豁免的規定。第五條 過境 過境國應協助聯合國人員和有關人員及其裝備往返東道國時無阻礙地過境。第六條 尊重...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是為確定外國駐中國使館和使館人員的外交特權與豁免,便於外國駐中國使館代表其國家有效地執行職務,特意制定的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除本公約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權和豁免外,秘書長、副秘書長、主任、副主任及其家屬還享有依照國際法給予外交代表及其家屬的其他特權和豁免。第十三條 官員無權為一己私利或他人利益從事商業或任何其它活動。第十四條 一、官員和家屬自進入...
強調必須遵守適用於聯合國行動及參與此類行動人員的《憲章》關於特權和豁免的各項規定以及《聯合國特權和豁免公約》,重申它致力於維護蘇丹主權、統一、獨立和領土完整,並回顧睦鄰、互不干涉和合作原則在該區域各國間關係中的重要性,認定...
強調必須遵守適用於聯合國行動及參與此類行動人員的《憲章》中關於特權和豁免的各項規定以及《聯合國特權和豁免公約》,認定蘇丹局勢繼續對該區域國際和平與安全構成威脅,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1. 決定將最初根據第1591(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