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地亞哥宣言,又稱《關於海洋區域的聖地亞哥宣言》。拉丁美洲國家首次簽署的關於200海裏海洋權的宣言。智利、厄瓜多和秘魯三國政府於1958年8月18日在智利首都聖地亞哥簽署。主要內容有:三國政府宣布,“對領近本國海岸並從該沿海岸延伸不少於200海里的水域享有專屬的主權和管轄權”,即“包括對其海床和底土的主權和管權”,“允許一切國家的船舶在上述海域中無害通過”。鑒於美國漁船不斷入侵領海,3月又在1954年12月4日在秘魯首都利馬簽訂了補充協定《利馬宣言》,規定:如果締約國中的一國之海洋區域遭到武力入侵,那么,締約各國應共同採取行動“保衛受到侵犯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