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東昌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聊城市東昌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聊城市東昌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東昌府區城市管理局牌子。

聊城市東昌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黨中央關於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和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局長是譚憲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聊城市東昌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聊城市東昌府區柳園南路72號3樓 
  • 性質:政府機構
  • 所屬單位:聊城市東昌府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定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擬訂區城市管理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區級城市管理範圍內市政公用設施運行、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數位化城管等方面的管理維護和改建、擴建、提升工作;負責區級管理範圍內綜合行政執法以及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園區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創新城市管理體制,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
(四)負責全區城鎮燃氣、集中供熱、污水處理等公共事業方面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城鎮燃氣、污水處理等專項規劃和工程建設工作。
(五)負責區屬餐廚垃圾的管理工作;負責區級城市管理範圍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城市生活垃圾滲濾液的處置,指導各鎮(街道)、園區做好生活垃圾的處理、生活垃圾滲濾液的處置;配合做好城鄉環衛一體化工作的日常督導檢查考核等有關工作。
(六)負責區級城市管理部門特許經營的實施與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市政公用產品價格、服務收費標準、服務質量規範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編制城市維護資金和綜合行政執法經費計畫。
(七)負責城區區級管理範圍內城市空間、道路、停車站點、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廣場、綠地、橋涵設施、地下管網、過街通道、綜合管廊等城市公共資源經營的監管;負責城區區級管理範圍內城市戶外廣告、霓虹燈設定,城市亮化、美化及各種市政公用設施的冠名和有償使用。
(八)負責城區區管範圍內的城市管理領域應急管理工作。
(九)負責指導、監督、考評、獎懲各鎮(街道)、園區落實“門前五包”責任工作。
(十)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市政、城市綠化、城鎮燃氣、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行使中央、省和市規定的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
 1.住房城鄉建設方面,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城市規劃管理方面,行使區級管轄範圍內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和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驗線確認書擅自開工或者繼續施工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在城市規劃區內未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改變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建築物、構築物使用性質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在城市規劃區內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定城市雕塑、建築小品和大型廣告牌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3.環境保護管理方面,行使對區屬城區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4.市場監管方面,行使在區屬城區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對區屬城區內無固定門店、流動性商販違規從事戶外公共場所食品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食品衛生安全方面的行政處罰權。行使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的行政處罰權。
 5.河道、水資源管理方面,行使轄區河道及水資源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執法職責。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政務服務效率和質量。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劃分
 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四環路(現東外環、南外環、西外環、北外環路)(含)以內東昌府區轄區(不含鳳凰工業園、嘉明開發區)市管城市道路和區域的管理與執法工作。職責範圍和許可權是:負責主路面(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15米(含)以上道路和市管公共區域的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建設項目從開工到綜合驗收全過程的執法工作;負責市旅發集團運營範圍內的行政執法工作。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區轄區除市管以外區域的管理和執法工作。職責範圍和許可權是:負責本轄區除市管道路以外所有道路的管理和執法工作;負責未開發建設的國有土地上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負責規劃建設項目綜合驗收後的管理與執法工作;負責集體土地上和四環路以外國有土地上規劃建設項目從開工到綜合驗收全過程的監管和查處工作。
 東昌府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向基層延伸。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派駐執法機構將人員力量下沉至鎮(街道)、園區,派駐機構實施雙重領導,業務工作接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的領導,日常管理和執法保障以所在鎮(街道)、園區為主。
 道路兩側的管理和執法工作,如有門店或圍牆,至門店外牆、圍牆牆根;無門店或圍牆,至道路綠化帶外緣。人行道以外的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區域的日常管理由產權單位負責。道路兩側的化糞池,單位使用的由單位負責,小區使用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的物業公司負責,沒有物業公司的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其他由管轄區內的城市管理部門負責。
 新建城市道路,在未全部移交給城市管理部門管理之前,由建設單位負責市政、園林、環衛等日常管理工作,屬地鎮(街道)、園區負責日常監督。執法工作按市、東昌府區職責分工執行。
 2.與區直部門的職責分工。行政處罰權劃出部門要認真履行監督管理權,在對市場主體開展行政檢查等管理活動中,發現違法行為需要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實施查處的,應及時將違法事實函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進行查處,確保處罰與監管等有效銜接。
 3.關於城市涉水事務管理。按照有利於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最佳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護的原則,由區水利局負責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指導全區節約用水工作,負責市城區外區境內村鎮供水工作指導與管理。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取水許可工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轄區內水資源、水土保持、河道工程等涉水事物的執法巡查、執法管理,並承擔對違反水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一切違法行為實施處理和處罰的責任。
 4.與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區行政審批局主要負責集中審批,對劃入的審批事項的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審批責任;各行業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事中事後監管,對監管行為承擔監管責任。加強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批管工作的銜接,實現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區行政審批局在審批業務辦結後,將審批事項業務辦理信息傳送至各行業監管部門,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及時查看接收審批業務信息,依法對審批事項進行監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公務接待、後勤保障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其他全局性需要綜合協調的臨時性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財務裝備股。負責將城市維護資金和承建項目資金計畫納入部門預算,並負責管理使用。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款項、追繳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拍賣所得的管理工作。負責綜合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罰款票據的監督管理。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對重要問題開展審計調查。負責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專用裝備、標識標牌的計畫、配置、保養更新等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項目採購工作。 
四、法制辦公室(掛行政許可股牌子)。負責組織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開展政策調研,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件的立案材料、證據材料審核、複審,提出審核意見、擬訂處理文書、整理歸檔執法案卷。負責案審會的組織和督辦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相關工作。參與特許經營協定審核工作。參與重大經濟契約的審核工作。負責與綜合執法工作相關領域業務主管部門工作協調和聯繫。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
五、宣傳股。負責社會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輿情分析、監控和引導工作。統籌協調本系統內的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六、督查考核辦公室。負責全局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研究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考核辦法。負責擬訂綜合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計畫及階段性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負責綜合執法業務指導、綜合協調。負責監督全局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和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負責城市管理與綜合行政執法統計工作。負責熱線、媒體曝光、職能部門轉辦、領導交辦的城市管理與綜合行政執法相關問題的轉辦、督辦和回復。牽頭組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民眾舉報、投訴、信訪案件的登記、轉辦、督辦、回復工作。負責城市管理考核評比工作。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市政園林股。負責擬訂城區除市管以外區域的市政設施、園林綠化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月工作計畫,提出資金撥付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城市維護資金和城建項目資金計畫。負責市政工程、園林綠化項目管理和質量監督。負責區屬廣場、政府投資的公共停車場、城市亮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工程項目交接。指導城市規劃區區管範圍內單位附屬綠地的管理。 
八、城鄉環衛一體化督查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區環衛保潔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資金撥付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環境衛生城市維護資金和城建項目資金計畫。參與環境衛生專項規劃編制。負責制定保潔裝備、設備年度使用計畫。指導監督環境衛生作業和生活垃圾處置等相關工作。配合做好全區城鄉環衛一體化檢查、考核、評比工作。指導鎮(街道)、園區環境衛生工作。
九、環境保護管理辦公室。負責擬訂全區排水和污水處理行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排水和污水處理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區區屬黑臭水體的排查和整治工作。負責區屬污水管網改造工作。負責區屬污水污泥處理設施運行監管工作。負責污水處理費的代征工作。負責制定實施居民家庭裝飾裝修垃圾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收集和中轉。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渣土和建築垃圾管理工作。負責餐廚廢棄物、餐廚油煙的管理工作,負責重污染天氣的應急回響工作。
十、燃氣供熱管理辦公室。負責擬訂城鎮燃氣、供熱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轄區內燃氣經營管理。負責轄區內所屬鎮(街道)、園區城鎮燃氣行業的日常監管、檢查和經營管理等工作。參與燃氣銷售價格、服務收費標準、管網建設等有關工作。負責對特許經營者監管工作。負責供熱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和套用。   
十一、智慧城管辦公室。負責智慧城管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智慧城管系統與市級數位化城管系統、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對責任主體問題處置情況的分析、評價。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突發事件的指揮調度工作。
十二、應急管理股。組織編制城市管理職責範圍內的應急總體預案,協調應對相關突發事件。指導監督城市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和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1日,聊城市東昌府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被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授予“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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