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成立於2008年,簡稱大運河詩社。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是在聊城大學校黨委和聊城大學文學院黨總支領導下,接受校、院團委指導、聊城大學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監管以及學生組織管理、老師指導的非盈利性傳統文化體育類學生社團,是一個以楹聯文化為主體的社團,並且根據學院指導,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以楹聯為主體,詩詞、書法、漢服、國學、禮儀並行發展,已完善成為多位一體的特色傳統文化社團。社團堅持倡導清雅興致,享受詩詞快樂;系統學習,鮮活你我文采;培養專業能力,拓展文學視野;知乎有無變恆,提升自身氣質的發展宗旨。聊城大學詩詞楹聯協會是聊城大學社團聯合會重要社團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
  • 外文名:Liaocheng university grand canal poetry couplet        association
  • 簡稱:大運河詩社
  • 指導單位:聊城大學文學院團委
  • 創立時間:2008年
社團徽標及介紹,機構設定,發展歷史,主要職責,社團成員,特色活動,“傳承經典”國學達人系列挑戰賽,“子衿”古風歌曲大賽,社團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社團組織機構,第三章  社團的會員制度,第四章 社團的組織管理制度,第五章 社團的財務制度,第六章 負責人產生程式,第七章  社團終止程式,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式,第九章 附則,

社團徽標及介紹

徽標簡介:“學海寬無涯,詩書化洪波”,社團徽標外圍分別標註了“聊城大學”和“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內部是精心設計而成的“詩卷波濤”圖案,它首先代表著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的深度,其次還代表著中華文化兼容並包的廣度。曹丕有言,“蓋文章者,經國之大業,不朽之盛事。”不論在哪裡,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流淌著祖先的血脈,楹聯、詩詞、書法文化作為中華民族特有的文化形式對增強中國人的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認同感具有獨特的作用。中國優秀傳統文化是撫慰心靈的力量,塑造精神的力量,滋養靈魂的力量。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徽標既表現出知識海洋的無邊無際,同時又要求莘莘學子在傳承經典,弘揚傳統的過程中能夠乘風破浪,砥礪前行,無懼艱險,風雨兼程。

機構設定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是聊城大學社團聯合會重要社團之一。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的組織機構由理事會、策劃規劃部、宣傳聯繫部、秘書處組成。理事會主要負責主持社團的全面工作,組織協調好各部門積極開展工作。策劃規劃部負責提出、制定、修改、確定社團發展規劃、各項活動、微信主題內容等的策劃方案。宣傳聯繫部負責對內和對外的宣傳工作,以及大運河自身品牌的建立和推廣傳播。秘書處負責協會活動的實際運行及外聯服務。

發展歷史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成立於2008年,簡稱大運河詩社。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在2019年11月有幸升級為校級社團,這為社團以後的良好發展提供了契機。倡導廣大成員愛好詩詞,品味楹聯,學習書法;注重思維開發,培養獨立思考能力與動手學習能力;培養學習研究精神,提升對“詩詞楹聯”的興趣,側重學習與鑑賞古人留下的寶貴的財富。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始終遵循黨委和團委的指導,在聊城大學校社團聯合會的引導和監管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各項工作。社團的各部門分工協作、目標明確、責任到人,日常管理有序進行。

主要職責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以楹聯為主體,以詩詞、書法為兩翼,已經發展為一個融三者為一體的特色傳統文化社團。書法、詩詞、楹聯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優良文化,社團倡導廣大成員愛好詩詞,品味楹聯,學習書法;注重思維開發,培養獨立思考能力與動手學習能力;培養學習研究精神,提升對“詩詞楹聯”的興趣,側重學習與鑑賞古人留下的寶貴的財富。堅持倡導清雅興致,享受詩詞快樂;系統學習,鮮活你我文采;培養專業能力,拓展文學視野。在學院、學校甚至於社會積極營造良好的學習並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氛圍,積極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發展。

社團成員

理事長:苑靜
副理事長:王悅、姜頔、吳嘉文
幹事:傅詩堯、韓孟葦、蔣丹、秦瑤、馮建勇、劉欣雨、張正萍、劉文宇、牟祥瑞、許艷、詹文靜、韓星語、龍濤、孫靜潔、黃學慧、韋新全、蔡昕瞳、劉冰、康寧、王倩玉
會員人數:216

特色活動

成立十餘年以來,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堅持在校黨委和文學院黨總支領導下舉辦了一系列年度活動,如“原創楹聯獻恩師”社會實踐活動、“國學經典郵遞員”魚山分隊社會實踐活動,均被評為社會實踐校級重點,在科技文化藝術節期間,承辦“傳承經典” 國學達人系列挑戰賽之詩詞大會和“子衿”古風歌曲大賽,舉辦“揮毫潑墨新時代”書法創作與展覽活動,舉辦“經典詠流傳”合唱比賽,舉辦國慶中秋猜燈謎活動等等,均得到了新聞網、校報、電視台等校媒報導,“弘揚茌平剪紙藝術”社會實踐登上山東青年報,獲廣泛關注。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在中青詩聯網中擔任常任理事社團,並榮獲先進社團稱號等,為活躍校園文化做出了突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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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承經典”國學達人系列挑戰賽

中華經典詩文和國學知識是我國民族文化的精髓,也是中華文化藝術寶庫中的燦爛的明珠。它們作為民族智慧與民族精神的載體,是人類文明最寶貴的精神財富,是我們中華民族的魂與根。優秀經典詩文及國學知識中蘊含的豐富哲理,可以成為我們一生的文化資產。為此,在聊城大學校團委的要求與指導下,為引導廣大學生學習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建設,推動詩詞活動深入開展,文學院積極組織開展了傳承經典“國學達人”系列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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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衿”古風歌曲大賽

  首先進行會場布置,活動先團體賽,後個人賽,以抽籤方式決定上場順序,活動順利進行。古風歌曲大賽活動的開展展現出新一代大學生良好的精神風貌,進一步增強了文學院學生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提高文化感知力,激發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生機與活力;其次,也增進了同學們對於古風歌曲的了解和熱愛,陶冶情操豐富底蘊,提高了同學們對傳統文化的了解與熱愛;最後,本次活動的舉辦還有利於文學院學生正確看待中國傳統與現代文化的碰撞,提高民族自尊心,以更加積極的姿態投身於祖國建設;有利於豐富大學校園文化活動,為校園文化生活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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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成立於2008年,簡稱大運河詩社。是聊城大學一個以楹聯文化為主體的社團,以楹聯為主體,詩詞、書法、漢服、國學、禮儀並行發展,已完善成為多位一體的特色傳統文化社團。
第二條 由學生組織管理、老師指導的非盈利性傳統文化類社團,由個項目學生負責人及指導老師在學校、法律規定內進行社團活動的自願組成的文化體育類學生社團。
第三條 書法、詩詞、楹聯作為中華民族的傳統優良文化,社團倡導廣大成員愛好詩詞,品味楹聯,學習書法;注重思維開發,培養獨立思考能力與動手學習能力;培養學習研究精神,提升對“詩詞楹聯”的興趣,側重學習與鑑賞古人留下的寶貴的財富。
第四條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是在校黨委和文學院黨總支領導下,接受校、院團委指導,聊城大學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監管的文化體育類學生社團。

第二章 社團組織機構

第五條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是協會的最高權利機關,理事會是其常設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處理社團日常事務。
第六條 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理事會成員及負責人由民主選舉產生,對會員負責,受會員監督。
第七條 社團的機構設定: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的組織機構由理事會、策劃規劃部、宣傳聯繫部、秘書處組成。
第八條 社團的崗位職責:
(一)理事會(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三名)
1.主持社團的全面工作,組織制定社團的發展規劃;
2.建立健全社團工作規章制度,構建高效社團工作體系;
3.組織協調好各部門積極開展工作,積極參與社團建設;
4.維護會員合法權益,定期召開理事長例會及部門工作例會;
5.帶領全體會員積極配合與落實上級的管理工作;
6.加強對社團工作的學習調研,及時學習、掌握、傳達上級有關政策及檔案精神,學習其他高校社團工作經驗,解決我校社團工作存在的問題;
7.加強與完善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內部建設,對協會幹事的會議活動進行考勤;
8.做好月工作總結以及年度工作總結工作;
(二)策劃規劃部
1.對社團發展規劃的制訂與落實;
2.提出、制定、修改、確定社團各項活動的策劃方案;(3)全面組織宣傳推廣計畫,掌控實施過程;
3.微信主題內容的策劃,整理關於微信主題的圖片;
4.在學院、社團領導下對各項工作進行改進;
(三)宣傳聯繫部
1.編輯微信推送的內容;
2.活動徵稿,社員作品整理以及材料接收等工作;
3.群內活動及會議記錄等整理收錄;
4.負責社團活動的活動宣傳與監督,聯繫校內、外媒體對社團活動進行報導;
5.負責對內和對外的宣傳工作,以及大運河自身品牌的建立和推廣傳播;
(四)秘書處
1.安排好活動通知的下發;
2.聯繫和其他社團的合作活動,以及校外贊助;
3.負責與外校聯繫,把外校的成功的管理經驗和優秀的活動引進,為其他各職能部門提供信息支持;
4.負責大型活動的對外聯繫工作,包括聯繫嘉賓,製作,傳送,請柬,安排禮儀接待等工作。

第三章  社團的會員制度

第九條  社團成員的申請制度
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可以自願申請,在學校統一安排下進行納新,有入會意向的學生向社團負責人遞交申請書。凡能遵守校學生會,校社團聯盟規定,承認本協會章程及管理協定,自願履行社團義務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進入,但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鮮明的組織觀念。
(二)熱愛詩詞楹聯書法等傳統文化,對此方面知識學習具有強烈的興趣。
(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無違紀違法行為。道德品質優良,能較好地處理集體利益的關係,具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責任意識。
(四)作為社團人在社團生活中要禮貌待人、團結友愛,互助互學,共同發展進步,營造和諧、健康的社團文化氛
第十條  社團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權利:
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成員有選舉所屬部門幹部和被選為幹部的權利,後者按照章程享有社團職務所有的權利。
2.提議權:圍繞社聯、社團問題進行討論、發言,參與所屬社團重大事項討論。
3.平等權:各成員地位平等,平等參與各項活動,有使用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各種可供給資源的權利。
4.知情權:有了解社聯的章程、組織機構、財務制度、活動內容及其他相關信息的權利,有權要求社聯公布會費
5.監督權:對於聊城大學大學生社團聯合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實行監督。
6.成員享有所屬社團章程或制度規定的其他正當權利。
(二)義務:
1.成員必須嚴格遵守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手冊履行本身為社團成員的職責
2.協助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開展各項活動,自覺愛護社團的公共財產,為促進社團健康發展而努力。
3.遵守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聊城大學學生社團管理方法》及社團自身組織章程有序地開展活動,並維護社團聯合會榮譽和利益。
4.在享受有關權利的同時,不得侵害其他組織或個人的利益。
5.成員應履行所屬社團章程或制度規定的其他合理義務。

第四章 社團的組織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社團的活動管理
(一)社團舉辦的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旨在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自我組織以及領導才能的提升,要以健康、文明、向上為原則。
(二)社團活動開展前由社長以及相關部門負責策劃,填寫活動計畫並填寫《社團活動申請表》結合學生特點,擬定工作計畫,交校團委批准後,按照計畫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後,社團負責人必須向社聯會進行總結匯報。
(三)學生社團活動應不妨礙學校、班級的集體活動、黨團活動及教學秩序的原則。不得開展任何以任何盈利為目的的商業性活動,也不得開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動。
第十二條 退會管理
(一)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本社團管理人員審核通過後方可退會,退會後由刪除個人信息備案。
(二)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或觸犯法律法規或學校規定者,經社團管理人員審核通過後撤銷其會員資格。
(三)未履行社團義務或無故不參加社團活動規定次數以上者視為自動退會。

第五章 社團的財務制度

第十三條  會費管理制度
本社屬非營利性組織,本社經費的主要來源是會費。為使會費的收支工作納入本社財務管理制度,保證定期收繳、合理開支,避免會費流失或腐敗現象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社規定:按規定交納會費是會員的義務。
(二)按校社聯規定及社團內部審核,會員會費標準,每人10元。
(三)會費是保證社團工作正常運轉的經費之一,所以,一切開支都要本著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未經社長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會費。
(四)會費收回統一由社團財務人員管理和保管,社團對此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如私自挪用公款,私吞公共財物,等。一經發現開出社籍,追回財物,並永不錄用。
第十四條 社團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在財務管理建設方面,強調多渠道籌集社團發展經費,社團的經費只能用於內部活動。
(二)社團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應對該社團全體會員負責,不得肆意浪費或靜置資金。
(三)社團應根據自身實際財務狀況安排活動,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
(四)社團的活動經費原則上自籌,校社聯根據情況對社團開展的具有創造性的特色活動給予適當的物質支持。
(五)在社團創新活動開展方面,強調社團創新堅持從成員的需求和興趣愛好出發,結合專業和社團實際,創新形式、注重內涵,努力提高社團活動社會化程度。

第六章 負責人產生程式

第十五條 在人員配置建設方面,強調社團負責人素質的培訓和明確的換屆制度。
(一)社團幹部是指社團主要負責人(理事長)、負責人(副理事長)及下管一級各部(組)部長(組長),總職數原則上不超過12人。
(二)社團幹部獲得社團全體成員大會半數以上支持後即取得任職資格,並由校團委、校社聯以聘任的形式對其任職資格進行確認。
(三)本社團的理事長、副理事長、各部部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對團內事務和人際有良好的處理能力;有較強的責任感和組織能力。
(四)社團幹部的產生及罷免遵循民主集中制及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為實現管理團隊的協調、統一、高效,社團幹部的產生原則上按照主要負責人、負責人、其他幹部先後產生的順序執行。

第七章  社團終止程式

第十六條 學生社團有以下原因的,應向學生社團聯合會申請變更或解散
(一)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二)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三)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四)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註銷後即為終止。
(五)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章程修改程式

第十七條 社團章程修改應當自業務指導單位同意交流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審核。
第十八條 章程修改必須向校社聯提交申請書,並加蓋會章、學院章、學院團委章等必要章。
第十九條 社團內部審核通過章程草案後,再行向校社聯提交。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依照可預見時間、可預見範圍內的活動範疇設計制定,隨著本社團運行的深入,將對本章程及時修正、補充、完善。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頒布之日開始生效,成員可以對本規章及社團運行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於聊城大學大運河詩詞楹聯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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