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是耿馬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耿馬自治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耿馬自治縣行政審批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規定,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負責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審批工作機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電子政務工作有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負責電子政務規劃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運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電子政務運行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電子政務核心設備及網路安全防護工作。
  (三)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和出讓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履行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和出讓業務活動場內監督、管理和指導職責,負責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政府採購和出讓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規定;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政務服務監管運行機制;負責規範全縣政務服務行為,對政務服務行為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服務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負責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
  (五)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工作的信息化規劃和管理;負責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負責網上服務平台的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工作。
  (六)完成縣委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政務服務管理局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局、縣行政審批局局長由縣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或副局長兼任。股室領導職數2名。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1.承擔機關文秘、機要、保密、檔案、意識形態、宣傳、綜治維穩、安全生產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人事、財務、資產(含下屬事業單位)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
  2.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電子政務工作有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標準;負責電子政務規劃指導、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負責推進電子政務建設、運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電子政務運行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電子政務核心設備及網路安全防護工作。
  3.負責“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工作的信息化規劃和管理;負責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設和管理;負責縣級實體政務服務大廳及網上辦事大廳網上服務平台的建設、運行、管理、維護工作。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行政審批股
  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規定;根據法律法規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負責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協調推進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職權,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審核並督促落實取消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規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行為,提高政府服務質量和效率。
  2.負責政務服務體系建設,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規範全縣政務服務行為,對政務服務行為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服務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負責監督檢查部門服務能力建設、規範行政行為,落實服務型政府建設;指導政務服務運行管理工作。
  3.負責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和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政府採購和出讓中心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服務的措施、制度、辦法並監督實施,對公共資源交易場內活動進行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公共資源交易誠信體系建設和全縣綜合評標專家庫終端日常管理;受理違反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規定的行政投訴,會同、協調相關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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